盘点“中国66号公路”收费纷争:公路收费只因“太美”?
中新社张家口5月12日电 (记者 肖光明 张鹏翔 崔涛)最近,被誉为“中国66号公路”的张北“草原天路”因为收取门票陷入舆论漩涡。
“草原天路”收费纷争最早始于2015年6月,最终暂缓收费。如今,“草原天路”正式踏上收费之路,围绕“草原天路”是否应该收费,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一词。
公路or景区?
“草原天路”全长132.7公里,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和崇礼区交界,由张北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投资3.25亿元人民币建设。
“草原天路”是景区还是公路?有网民指出,张北县政府将公路变为景区,“巧妙”地避开了相关法律。也有媒体指出,对于旅游的收费可以理解,对于仅仅是通行的车辆收费难免有牟利之嫌。
不少反对者指出,“草原天路”是张北县人民政府投资修建的一条县级公路,等级名称为X001,其规划、建设都是以公路建设立项与实施,所以“草原天路”是公路。
对此,张北县旅游局局长杨亮称,“草原天路”建设初衷是为了方便沿线村民出行和工人维修风机,并不是主要交通干线,只是一条乡村公路,来此公路的大部分为自驾游游客,单纯为了通行的车辆很少。由于天路周围地形地貌独特,风景秀丽,也是蒙汉文化交融之地,因此把“草原天路”及“草原天路”两侧一公里范围,申请设立为张家口市级风景名胜区。“草原天路”于3月25日正式被张家口市政府批复为市级风景名胜区。
收费是否合理?
对于“草原天路”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有反对者认为,“草原天路”如果收费,那么全国很多普通公路都可以收费;“草原天路”收费会影响旅客数量,不利于当地发展旅游业。
有支持者也表示对于“草原天路”收费,不应成为另一种“路怒”,因为相比于美国66号公路等其他公路,“草原天路”并没有被赋予特殊的意义,也不是重要交通要道。同时全长仅132公里,如不加控制,容纳不了日益增长的游客数量。随意丢弃的垃圾和对环境的破坏急需规范管理,否则,谁来为恶化的自然环境“买单”?
对此,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认为,从实际情况上来看,在公路上行走的车辆和人流相当大一部分都是游客,事实上这段路已经成为一个景区。既然“草原天路”在客观上已成为旅游的核心吸引物,又存在大量游客,当地政府就有责任提供基础设施和技术管理来改善旅游体验。向过往游客收取一定的费用(门票),既可维护天路沿线的环境,又能给游客带来更好的出行和观景体验。从这个现实角度出发,“草原天路”收费堪称合情合理。
定价是否合规?
对于门票价格,张北县是否有权自主决定?50元/人次的标准是否合理?
有反对者指出,根据《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5条“省级政府定价”的规定,无论“草原天路”是公路还是景区,价格都应由河北省政府决定,张北县擅自定价涉嫌越权。
对于定价问题,张北县物价局局长王葆称,张北县计划成立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在未成立之前由县政府授权县旅游局代行管理。县旅游局拟定价格后向县物价局提出申请,并在听证会后获得通过。该局专门电话咨询了河北省物价局,得到的答复是,风景名胜区视同为景区,张北县为扩权县,有权制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
“成本费用为6435.98万元,按照去年游客33万人计算,成本为每人次51.25元,最终定价为50元/人。”王葆称。
对此,刘思敏认为,因为公路本身具有公益性,变身景区收取门票的合理性在于——当地政府无力为外来游客提供旅游公共服务,不得不向前来消费的游客收费支付成本,所谓“取之于游客,服务于游客”,应效仿上市公司,按年度公布经过第三方审核的财务报表,使其经济运行置于全民监督之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