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2017年09月28日 13:59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
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4单位员工因公款旅游受党内警告处分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主任记者 唐心萌)据辽宁纪检监察网9月27日消息:沈阳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1.铁西区牙病防治所党支部书记高巍、总务科科长刘丽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2月,高巍、刘丽借到广州参加会议之机,擅自到香港等地旅游。高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沈河区人防办主任科员王丹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5月,王丹借到石家庄市参加业务培训之机,擅自前往西安市旅游。王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浑南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柏叶村村党支部原书记黄永鹏、原村主任张吉德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6月,黄永鹏、张吉德违反有关规定,以学习考察为名,先后组织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到华东五市等地旅游。黄永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吉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新民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惠洪章、业务科科长张大为、报账员魏兵、工作人员马洪光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9月,惠洪章、张大为、魏兵、马洪光借护送救助人员返乡之机,前往厦门市景区旅游。惠洪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张大为、魏兵、马洪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高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