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闆风珶鎶骞冲彴 -404椤甸潰
Baidu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醉汉殴打女服务员逼其屈辱下跪 被判寻衅滋事罪
2007年02月17日 12:06 来源:中国法院网

  闻讯女同事吴潇潇(化名)被5个醉汉欺负,陈某等四人火速赶往现场,却不料势不如人,帮忙不成,反被迫向醉汉们屈辱下跪。目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寻衅滋事案。

  2006年7月25日晚上10点多,刘仁宝、王玉彬与“东子”、“小四”、“小雨”(均在逃)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东羊庄村刘仁宝的暂住地喝酒。几瓶白酒下肚后,王玉彬来到隔壁“水美未申”涮肉馆女工宿舍对女服务员吴潇潇进行调戏。吴潇潇的四名同事陈某等人闻讯赶来阻挡,此时,刘仁宝、王玉彬等5人便手持砍刀、啤酒瓶向陈某四人进行殴打,造成陈某四人遍体鳞伤。

  然而,刘仁宝、王玉彬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命令陈某等四人向他们下跪。后经人报案,于当日将被告人刘仁宝、王玉彬查获归案。经鉴定,陈某等四人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酒醒后的刘仁宝、王玉彬对自己所作出的行为追悔莫及,频频向当事人道歉。法庭鉴于被告人刘仁宝、王玉彬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认罪程序审理本案,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房山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仁宝、王玉彬无视国家法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决被告人刘仁宝、王玉彬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李倩)


 
编辑:李淑国】
 

闆风珶鎶骞冲彴 -404椤甸潰
Baidu

  打印稿件
 
闆风珶鎶骞冲彴 -404椤甸潰
Baidu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闆风珶鎶骞冲彴 -404椤甸潰
Baidu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