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为了帮扶外地来京贫困信访残疾人,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取票证,免费换取火车票返家。不料,这种“善举”竟然被不法分子所利用,牟取私利。来自四川的残疾人杨某(如图)伪造的14张取票证,共骗取24张火车票。这起案件在北京尚属首例。昨天,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法院还责令其退赔7104元,发还中国残联。
昨天10时,20岁的四川省仁寿县农民杨某被法警押上法庭,他的左手手指向内弯曲,走路有点跛。在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杨某犯诈骗罪。“我没意见。”自2007年6月22日至6月27日间,杨某持14张伪造的残联取票证,分多次从北京站、北京西站骗取北京至全国各地的火车票共24张,价值人民币7000余元。
“这么做就是为了弄钱。”杨某说,他每次换回火车票就去退票换钱,所有的钱都给了帮他做假章的朋友。杨某说,2006年,他曾到中国残联接受过救助,后来,为了伪造残联取票证,他编造假名又去中国残联,弄到了介绍信,目的是为了取到章模。
检方认为,被告人杨某虽身有残疾,不应自暴自弃,采取伪造中国残联取票证换票牟利。因被告人杨某的行为,给中国残联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扶持、关心、帮助弱势困难群体的爱心被玷污,同时也对其他困难残疾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杨某没有为自己做任何辩解。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
对话当事人
“出来还做这行”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杨某,在记者面前,杨某显得特别玩世不恭,一副“老江湖”的架势。还没等记者开口问,杨某就说:“你们想问什么,说吧。反正已经判完了。”面对着镜头,杨某一点都不发憷,而是仰着脖子,笑容满面的。记:伪造的取票证是怎么弄的?
杨:很简单,那是烂纸一张,几块钱就搞定了。我们专程到广州制造假的取票证,因为北京的小贩不敢做,胆子太小。
记:你拿着伪造的取票证到火车站换票会心虚吗?
杨:咋会心虚呢?这些假取票证不拿到中国残联检验是看不出来的。
记:你对判决怎么看?
杨:在我意料之中。贪官这么多,都拿了很多钱,我一分钱都没拿到,判了一年有点重。
记:你出来后会做什么?
杨:没准还会做这行,逮着算我倒霉,没逮着就算了。
记:你只有小学文化,从小学毕业后都干了些什么?
杨:我一直在社会上混,做的都是与火车票有关的营生,比如倒票、挖补票等,弄到的钱就吃喝玩乐了。全国除了十个地方,我都去过了,什么云南香格里拉,四川峨眉山……没有钱就白坐火车。记:做假章的朋友为什么要请你作案?
杨:因为我心眼多,要不是他(指朋友)来请我,我就打算“金盆洗手”了。铁路法院供图
事件追踪
残联停发“取票证”
据了解,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取票证是为减轻外地来京信访的残疾人的经济负担,对确有经济困难,并且有明确来访目的的残疾人就能获得中国残联发放的取票证,换取火车票回家。“案发后,中国残联停止发放这种取票证。”承办此案的法官说。
律师说法
用特殊证件牟利会涉多罪
北京赵晓鲁律师事务所马建洪律师认为,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利用国家制发的特殊法律凭证牟取利益,除了可能构成一般的诈骗罪外,还可能构成一些特殊种类的诈骗罪以及其他犯罪。例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能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能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的,可能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可能构成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等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可能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记者 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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