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443个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在大面积铺开,6月将全面完成。连日来,记者在广州各区多个社区采访发现,大多数居民对此次换届选举蒙查查兴趣不大。在多个小区,直到居委会挨家“扫楼”通知、抬着票箱“洗楼”,有的社区居民才恍然大悟:原来居委会主任不是政府直接任命的;有的居民干脆放弃投票,投票时选择“哪个名字顺眼就勾哪个”做法的居民也为数不少。
记者兵分多路的调查显示,居民们的“政治冷淡症”源于居委会功能日渐弱化和新型住宅小区划地而分的现状。
在一些新社区采访,记者也听到不少市民提出这样的疑问:反正有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要居委会干什么?究竟二者之间可不可以划等号?
调查之冷热篇
记者采访发现,居委会选举在新老城区普遍遇冷,特别是在一些大型楼盘所在区——番禺区,至今还保留着给投票人以报酬的选举旧习。
新社区星河湾无人自荐
记者走访多个小区发现,居民对居委会选举热情不高,主动到居委会登记做居民代表的更是寥寥可数。在新型小区星河湾更是无一人主动来居委会自荐当代表。对于选举的问题,这里的居民表示自己从来不参加选举;有的则认为,既然选票都送到家里了,就随便勾上几个名字。记者询问他们是否看过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市民告诉记者,自己看着哪个名字顺眼就会选哪个;家住珠江帝景小区的覃小姐说:“我不知道什么叫直选、户选,也不知如何选,更重要的是我不清楚选了对我有什么好处,何必浪费时间?”
在白云区同和街蟹山社区,由于居民提名积极性不高,自荐者少,导致目前连候选人名单都未出炉。
老城区居民亦不见热心
对居委选举漠不关心,连模范社区也不例外。杨敏冬已经在逢源街华贵社区干了10年的居委会工作了。她坦言,居民对选举的热情度正在逐年降低。
她说,除了贴选举公告,他们还要逐一上门通知各家各户。由于很多居民对居委会的事情不关心,开会的时间又是上班时间。因此,按照往年惯例,来开代表会议的不足三分之一,而且来的大都是在家闲着没事的老人。“以前住平房的时候,来的人还多一点。现在住在高楼大厦里面的人多了,来选举的人就更少了。”
番禺选举垫钱聚人气
采访中,家住番禺洛溪某小区的梁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一件事:他说这两天饮早茶,会听到有人议论“两委”选举的事情,但是听到最多的是,选民填写选票就会有5元钱的回报。
在大石街菜市场,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大石街住户,一位姓刘的老伯告诉记者,他投过票,自己也纳闷工作人员还给了5元钱。
这是不是街道为了调动选民积极性而采取的一项措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南村镇居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给投票人报酬的方式在番禺很普遍,他们叫“会议费”。由街道出钱,一次性给予每个参加投票的选民5-10元不等的“费用”,选出的居民代表则更高,能获得20元,作为积极参与社区工作的补助。
“‘会议费’是对选民参加社区事务的奖励,也是对耽误他们工作时间的弥补!”该负责人认为,这种做法是街道给予的补贴,并不是“私下买选票”行为,沿用了过去农村村委选举的做法,“尽管今年番禺大面积‘村改居’,村民变成居民,但他们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会议费”如果取消,恐怕选举门庭更冷清。
企事业社区选举火热
黄埔区红山街火电社区是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职工的居住小区,小区3200多名住户中有2860多人是该公司的职工及家属。
“整个社区都知道啦!儿子出差前还特地交待我帮他登记做选民。”社区老居民梁炎珍笑眯眯地说。一旁的李友培说:“都是公司的人,而且都是管理身边的事情,好多人都有兴趣来投票。”
李伯说的一点不假。该社区有2100多名符合选民资格的居民,登记做选民的就超过2000人。目前,这些选民已经选出居民小组长20名,居民代表56名。
除了居民代表推选的初步候选人外,火电社区也不乏毛遂自荐的人。推荐初步候选人的第一天(本月7日),在火电公司工作了近20年的张穗明就来到居委会登记参选居委会委员。交完相关资料,填好参选意愿后,就等着公示了。
黄埔区红山街道党工委书记邓伟雄说:“该街道共有6个居委会,其中5个就是这种性质的。在黄埔57个社区里,这种以企事业职工为主体居民的小区就有29个。在这种社区开展基层选举工作都比较有序,百姓都比较积极参与。”
居委直选未见落实
2002年,在海珠区沙园街广重南片社区,广州历史上第一次正式由城市居民一人一票,直接选举他们的管理者——社区居委会委员。99%的参选率反映了当年居民对直选高涨的民主、参政意识。
而此次广州市公布的三种选举方式中也包括了“直选”。在今年年初的民政工作会议上,市民政局局长李治臻也提到:将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居委会直选工作,保证直选社区80%以上的选民参选。但记者连日调查,却未寻获一个直选社区。
天河区在此次基层选举中共有193个居委会进行换届。记者调查发现,几乎各居委会均沿用往届的选举方式:居民代表选和户代表选。至于由居民一人一票直接投票的“直选”并未出现。
区民政局基层科科长杨红梅表示,天河区当初有意推行直选方式。但后来发现,由于天河区新型楼盘社区比较多,且区内居民绝大多数是忙碌的工薪族,对居委会工作参与热情不高,“这种情况下,一人一票的直选较难实现”。
有关人士坦言,基层直接选举是一个发展趋势。但在目前,城市社区居委会选举不宜全部采用直选方式,要根据居民意愿和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选举方式。
冷遇之原因篇
居委会选举何以在多个小区遇冷?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是因为社区居民对居委会、候选人知之甚少;另一方面,居委会职能和工作范围受到社区居民的质疑,甚至有人追问居委会存在的必要性。
“不了解所以不参与”
在番禺大石街星河湾社区的政务公开栏上张贴了“两委”选举的告示,但驻足观看的居民少之又少。当被问到居民投票的态度时,负责人连连摇头:很多居民都说自己不认识候选人,宁愿弃权也不想投票。
“我们不了解候选人,总不能抱着不负责任的态度乱选一气吧!”身为资深律师的居民许先生说。
“这些代表都是义务的,我们不好公开他们的资料,又想让选民了解候选人,但是我们并没有公开候选人详细资料的权利啊。”该居委会负责人感到十分无奈。
“居委会和我们没啥关系”
有居民认为,居委会主任要协助维护社会治安,调解邻里纠纷,搞计生,搞卫生——又危险,又繁琐,却好像没什么权力,所以没有人争。
广地花园业主张先生坦言,小区居委会是管什么的,他都不太了解,很多邻居甚至不知道有了居委会,知道了也不知干啥用的、跟业主有什么关系。
“这跟居委会本身缺乏入户宣传及管理有关。”他认为,番禺小区的住户多在闹市区上下班,户口落在番禺的也不多,很少与居委会发生“业务”联系。
番禺区有些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的居委会没有任何的权力,以前还管着辖区内居民的迁户口问题,现在也归派出所统一管理了,所以现在大部分的居民根本不会想起居委会。
“居委会上门就是要钱”
“老百姓最关心的是每天吃什么,没事去找居委会干嘛!”家住海珠区昌岗街小港新村的老徐这样说。
记者来到新港街向附近的居民打听居委会的地址,发现居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住的小区属于哪一个居委会,更也说不出居委会的具体办公地址。
在一位七旬老人的眼里,居委会主任就是偶尔来发一些宣传资料的人。他拿着手中的“灭蚊倡议书”说,这种东西在创卫的时候发得特别多。不过,时不时免费领到一些老鼠药、蟑螂药,也让他挺高兴的。
家住海珠区新凤凰后街8号的黄先生坚持认为居委会与自己的生活无关。他摇头叹息着说:居委会本来应该是为居民服务的,但他们却连基本的社区卫生、治安、医疗问题都解决不好,我们为什么要关心他们?
“平时见不到居委会干部的面,一上门就是来要钱的。”海珠区江怡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一间小卖部店主向记者吐苦水说,居委会常常上门收取卫生费、社区管理费等,如果遇到不肯给钱的就会没收东西以示惩戒。
冷遇之解决篇
居委会功能要明晰
荔湾区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按照法律规定,居委会是一个依法确立的基层自我管理与服务的群众自治组织,它不是国家机关 ,也不是国家机关的派出机构,居委会的委员是不受薪的,他们的工作就是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居委会的主要功能在于协助基层做好社区服务、治安、卫生、教育、社会保障,调解邻里矛盾,为社区成员表达利益、谋求利益。
但基层现实的状况是:居委会承担了大量的政府工作,而这些工作本该由受薪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来做。实际上,大部分居委会委员都兼了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合二为一。
据了解,荔湾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社会工作站的试点,区内共有7个街道的居委会作为试点。目的就是为了将这两种功能重新区分开来。
据介绍,这次的居委会换届选举本是一个好机会,向居民传达一种信息:希望热心社区公共事业的人士愿意参选居委会委员,并能获得居民的支持,从而成为不受薪的、不兼政府事务的真正意义上的居委会委员。荔湾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有关人士表示,理想的效果不可能通过一次选举就实现,这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业委会、居委会合二为一?
记者查阅资料显示: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代表组成,向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公司运作的民间组织。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居委会的自治管理职责里,保安、保洁、绿化环境这三项跟业委会职能交叉,业主大会、业委会需要“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但其他事项则“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即可。
事实上,小区管理包含的范围较广,不仅是物业监督,还有一些社会工作和行政管理的内容。要做好这些工作,业委会的职能是有限的,而居委会,根据自身的职能,要承担起提供更全面服务的责任。比如在新小区,业委会聘请的物业公司成为小区专业管理的主体,负责房屋环卫清扫、绿化养护、治安保卫等“硬件”性工作,居委会则将主要精力转移到抓好小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民事纠纷调解等“软件”性工作,物业公司应当配合居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有关工作。
但也有人提出是否可以考虑把业委会、居委会合二为一?广州市政协委员吴名高曾提交一份题为《妥善处理新建小区中业委会与居委会的关系》的提案,建议在新建小区中将业委会和居委会合并,业委会主任即居委会主任,经费的来源由业主出。吴名高解释,因为涉及到切身利益,业委会成员对小区大大小小的事都十分关心,会想尽办法维护业主的利益,这样有助于小区的管理和建设。
“发展商要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业主要当家做主人,如果双方各行其是,必然要正面碰撞,政府作为第三方再也不能采取所谓中立的态度了。”广州市物业管理研究会的一位专家表示,现在真的到了该考虑把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相结合的时候了,不要担心“越俎代庖”,这也许是在当前实现社区市民自治的最佳途径。(许琛、吴彤、陈学敏、冯小静、江彬、关天夫、王琼、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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