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猪脆骨市场敛财70万元,暴力威胁竞争对手,致使一人死亡——渝中区首个涉黑性质组织案昨日在市五中院宣判,被告余国胜、郑绍喜被判处死刑,贺顺强、孙小红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李国勇、王德章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垄断十几个市场猪脆骨
余国胜是长寿人,常年在渝中区做猪副产品生意。他的手下都称他为“师兄”,多是他在1990年左右练武认识的。
2000年以来,余国胜纠集了李国勇、贺顺强、郑绍喜、王德章等人,在渝中区等地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余国胜为组织、领导者,李国勇、贺顺强为骨干成员,郑绍喜、王德章等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余国胜一伙在经营猪副产品生意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打击竞争对手,并对渝中区大阳沟农贸市场等主城4区十几个市场的猪脆骨收购实行垄断经营。
打击竞争者获利70多万
2000年12月,余国胜认为经营猪副产品生意的韩勤明影响了自己的生意,随即叫来“师弟”李国勇等三人教训韩。12月20日,韩夫妇被三人抢劫走9000多元现金及手机等财物。韩夫妇一直不知道自己遭遇抢劫是余国胜安排的,直到案发后才得知。
2003年4月13日,余国胜得知李国春在渝中区西三街农贸市场收购猪脆骨。余国胜威胁李某不准其收购猪脆骨没有得逞,他立即带贺顺强等人赶到市场,由“师兄弟”在人民公园附近殴打李某,并持刀将李某砍成轻伤。
2003年12月20日,余国胜安排贺顺强等人在渝中区棉花街农贸市场,将竞争对手田正尧砍伤致死。当时,田正尧的两个孩子一个11岁,一个才2岁。此外,他们还打伤了另外6名竞争对手,致他们全部不敢再收购猪脆骨。
从2000年开始,余国胜每月约能收到1.8吨猪脆骨,每月至少能获利约7200元;从2005年1月至2007年3月,从缴获的账册显示:余国胜共收到98吨猪脆骨,全部销往武汉、南京等地,总获利约70万元。
涉抢劫42次致死一人
2001年11月12日至2004年11月3日期间,郑绍喜、贺顺强、王德章和孙小红伙同他人,持刀在大渡口、渝中、高新、南岸、九龙坡、沙区、江北等地,采取卡颈子、捂嘴等手段,抢劫作案42次,抢得价值15.3万余元的物品、10万余元现金,抢劫中致1死1重伤。其中郑绍喜参与抢劫42次,孙小红参与39次,贺顺强参与37次,王德章参与了1次。
被告庭上竟大喊“冤枉”
因案情复杂,公诉机关补充侦查以及辩护人申请延期,去年11月立案后先后延期3次审理。昨日上午,市五中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余国胜、郑绍喜判处死刑,贺顺强、孙小红死刑缓刑两年,并没收4人个人全部财产,李国勇、王德章判处有期徒刑20年。受害人田正尧家属获赔近19万。
宣判后,6被告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王德章在庭上大喊“冤枉”,还试图挣脱法警监押,被法警制止。
田正尧的家属及辩护律师邓智勇表示,如果被告上诉,他们也考虑继续上诉。
记者 莫雪庆 实习生 江沛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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