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里面被人偷了11罐奶粉,损失要我们员工来分摊,这是什么道理?”昨日,广州天河区沙河镇长兴路家恩百货的促销员陈小姐说,她被要求承担200元的损失。对此,商场防损部主管称,正是由于陈小姐等人的失职才导致商场财物损失,并表示公司的制度就是“有功必赏,有过必查”。
员工:丢奶粉被罚200元
陈小姐是家恩百货奶粉专柜的促销员,她称9月28日,自己如往常一样早早来到商场上班。大约8时许,一名前来买奶粉的女顾客突然被从货架上掉下来的一罐奶粉砸伤了脚背。陈小姐见状,就上前帮忙。“她带来的孩子哭个不停,我就去哄他,但过了几分钟的时间,我就感到头晕,迷迷糊糊的,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一点都不清楚。”
陈小姐称,后来有同事让她去促销柜里拿奶粉,她才发现里面的奶粉全都不见了。“丢了11罐,都是进口奶粉,总价值2000多元。”惊呆了的陈小姐一点都不知道奶粉究竟是怎么被人偷走的。同事们推测,应该是有人给她下了迷药,作案的时间在上午8时至9时。
商场丢了奶粉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主管那里了。他们调出监控录像看,发现促销柜处于监控的死角,两个摄像头都没有拍到奶粉失窃的过程。9月30日,商场贴出了一张分摊表,要求奶粉专柜的员工负责这次奶粉失窃的损失,陈小姐需要分摊的费用是200元。
商场:员工失职导致损失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刚来百货商场上班的陈小姐很苦恼。她说自己工资都没有发,根本就没钱赔。而且商场丢了奶粉并不是她的过错,商场无权让她赔偿。
昨日,记者就此事询问商场的防损部主任张先生。他告诉记者,监控录像虽然没有拍下是谁偷了奶粉,但是却清楚地显示,负责看管该柜台的陈小姐在一旁玩耍。正是由于陈小姐的失职,才导致公司受到损失,因此根据内部规定,奶粉专柜的所有员工、商场负责人、商场防盗员按一定的比例分摊损失费用。
张先生表示,陈小姐和商场防盗员应承担最大责任,各自分摊200元以示警告。其他员工最少的只分摊5元。自己身为主管,尽管没有值班,也被分摊了70元。
对于这样的处理是否公平,张先生称公司的制度就是“有功必赏,有过必查”。除陈小姐外,其他员工都交了分摊费,他希望陈小姐能尽快上交分摊费。 (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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