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多天中,临沂市郯城县归昌乡一男子每天喝得醉醺醺的,醉酒后就拨打“110”找乐。1月3日,拨打了110次“110”的王某被警方拘留并处以罚款。
王某是郯城县归昌乡的一个村民,41岁的他是个单身汉,从2008年12月10日开始,每天早晨起床就开始喝酒,喝完酒就拨打110报警电话,到12月31日,他已经打了110次“110”。每次的“报警”几乎都语无伦次。110接线民警每次都告知他不要再打电话,以免影响接警工作。但王某仍然醉醺醺地说:“我叫王某,就在家里,你们要能找到我就来抓我吧。”
2009年1月3日,王某被郯城县公安局归昌派出所拘留。但打骚扰电话的原因却让民警有些哭笑不得。原来,12月初,王某曾经与人发生纠纷,被人打伤,当时拨打“110”后,民警很快进行了处置,并给予他相应的赔偿。王某由此发现拨打“110”不但不花钱,而且总有人接听,无聊之下他开始拨打“110”电话取乐。被拘时王某仍然醉醺醺的,而且催促民警快点处理,处理完了给他买酒喝。
归昌乡派出所的民警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的行为,以及多次发送淫秽等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也应当给予处罚。春节临近,大家的酒场渐渐增多,民警提醒市民保持清醒的头脑,切莫贪杯惹事,受惩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条款,1月3日,郯城县公安局对王某作出拘留十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作者:通讯员 申洪玮 记者 田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