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记者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为维护法律尊严,确保审判工作正常开展,依法对一名带头哄闹法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被告人家属周某作出了司法拘留七天的决定。
据了解,2月23日下午,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在华蓥市人民法院对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甲、杨乙、杨丙三人抢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官宣判完毕后,三被告人准备在宣判笔录上签字并领取判决书时,被告人杨甲的家属周某等人在旁听席上开始大声叫嚷,并授意杨甲不签字。
随后,周某等人不听值庭法警的告诫,推倒旁听席的第一排座椅,冲入审判区哭闹,企图从法警手中抢夺被告人杨甲和书记员手中的法律文书。由于值庭法警反应迅速,立刻将三被告人押入候审室与冲击法庭的群众隔离,书记员手中的法律文书也得以保全,防止了被告人脱逃、宣判笔录被毁等严重后果的发生。
此次事件系被告人亲属不遵守法庭秩序、不尊重法律、藐视法庭的典型表现,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地社会影响。为了惩罚带头闹事者,教育普通群众,捍卫法律尊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某作出拘留七日的决定,并已移交华蓥市看守所执行。(李政伟 李洪琳 易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