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机关近年来严打拐骗、拐卖儿童犯罪活动,东莞市公安局侦破2000年以来案件122起,河源市公安局2008年以来立案的七起拐骗儿童案件全部侦破。
记者从5月5日东莞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00年以来,东莞共立拐骗、拐卖儿童案243起,侦破1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8名,解救儿童138名,发案呈下降趋势。
另据了解,河源市公安局近日连续侦破三起拐卖儿童案件,成功解救三名三岁的被拐儿童,抓获犯罪嫌疑人四名(本报5月5日四版曾作报道)。至此,2008年以来河源市公安部门立案的七起拐骗儿童案全部侦破。
据介绍,东莞市公安机关针对拐骗、拐卖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采取了串并案侦查、建立失踪儿童DNA库等多项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打击拐骗、拐卖儿童犯罪。该局于2004年成立了“打拐”专业队,开展专案侦查,集中进行解救,近几年,此类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今年4月,根据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的部署,东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拐”专项行动,通过重点排查,发现了一批案件线索和一批在逃犯罪嫌疑人,并于近日侦破了四起拐卖、拐骗儿童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四名,解救被拐儿童四名。其中,侦破2007年积案一起。目前,经DNA比对核实,四名被拐儿童均与父母团圆。
警方的资料显示,儿童失踪有的是被犯罪分子拐走,有的是家长看管不周自己走失,还有的是离家出走。犯罪分子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作案:一是诱骗儿童,利用玩具、食物等跟儿童套近乎,骗取小孩的信任,这类案件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二是跟儿童家长套近乎,骗取家长的信任后拐骗儿童,这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出租屋,作案对象主要是婴儿;三是强行抢夺,主要通过驾驶交通工具在公共场所作案,但这类案件数量较少,2000年以来发案不到10起。
东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打拐”的确面临较大的难度:一是拐骗儿童案件往往没有作案现场,通常是儿童失踪一段时间后,家长找不到孩子才来报案,丧失了第一时间围追堵截的时机;二是东莞外来人口多,犯罪分子作案后一般都会逃回家乡或外地,寻找破案线索难度大;三是解救难度大,由于买方的法律意识不强,不会主动交回被拐儿童,甚至在被公安部门找到后,仍然通过当地的乡邻关系或家族势力阻挠解救。
对于坊间传说的被解救的儿童在认领环节有被冒领的情况,广东省公安厅宣传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家长认领被解救的儿童都要经过严格的DNA检测,因此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记者陈嘉、通讯员夏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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