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喝多了酒熟睡车内,贪心的出租车司机竟见财起意,“摸”走了乘客脖子上的金项链,还将乘客遗弃在偏僻路段。近日,出租车司机李晋因盗窃罪被万柏林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4000元。
2009年6月30日晚,出租车司机李晋驾车在漪汾街金昌盛歌城外,搭载乘客王先生到宽银幕路段。到达目的地后,李晋回头准备要车钱时,发现乘客王先生因喝多了酒,已经酣睡在后座上,他试图叫醒王先生,但王先生没有一点反应。这时,李晋看到王先生领口处露出一条铅笔粗细的金链子,遂见财起意,转身又发动车子行驶到南内环西街,将依然熟睡的王先生遗弃到南内环地下桥旁的小路上,并借机“摸”走了王先生价值1.2万余元的金项链。警方破案后,赃物已经追回并发还失主。
法院认为,李晋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记者 王君 实习生张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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