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合肥人王海波冒充治安队员“执法”,张口咬掉张贴小广告女子的乳头,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四年后,王海波没有改过自新,反而冒充交警欲强奸少女,近日,王海波再次获刑四年。
2005年3月5日凌晨2时许,王海波发现一女子黄某在张贴小广告,遂自称治安队员,强行将黄某带至合肥五里庙附近的淝河边上,逼迫黄某脱衣,将黄某上衣口袋内的50多元现金拿走,并将黄某右乳头咬掉。王海波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000元。王海波的家人为他赔偿了黄某2万余元经济损失。
今年5月23日,王海波身着保安制服驾驶摩托车至肥东县某处,见两未成年人后遂起歹意,冒充警察以处理骑车违章为由,要求两少女坐上摩托车,将两人骗至一配电房内,将两人捆绑,欲对两人实施强奸,两人极力反抗并逃离现场,王海波没有得逞。此案经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王海波被一审法院以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安徽商报 孔华 程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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