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七日电(记者 于立霄)轰动京城的四名离职保安劫杀华北电力大学一对大学生情侣案,七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滕显贺以抢劫罪、强奸罪、侮辱尸体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并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一百余万元。
当法官在法庭上宣读判决书时,二十岁的主犯滕显贺却摇头晃脑,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眼神中夹杂着不屑,他的神情与其家人伤心之情形成鲜明反差。听到宣判时,滕显贺的父亲眼睛里顿时闪出泪花,而他的母亲露出极其痛苦的表情。
起诉书指控,嫌疑人滕显贺与姚某、曹某等经预谋,于今年四月八日二十二时许,在昌平区回龙观镇华北电力大学校园西区工地西侧树林内,持刀将一对十九岁的大学生情侣实施抢劫。在滕显贺的指使下,曹某持刀猛刺现场女学生的胸部及上肢数刀,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后姚某等分别持刀猛刺现场男学生的胸部,至该男生被刺伤心脏、双肺、肝脏及肾脏,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滕显贺等四人抢走两名被害学生的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一千三百二十元。之后滕显贺和姚某、曹某对遇害女生的尸体进行奸淫。
据悉,由于被告人中涉及三名未成年人,本案中主犯滕显贺作为唯一的成年人,又是首要分子并且身背两条人命被判处极刑。
此案中的四名嫌疑人因涉嫌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侮辱尸体罪被公诉至一中院。其中最后一个侮辱尸体之罪名较为少见,在近几年的媒体报道中也鲜有披露。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