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华北电大情侣被杀案的主犯滕显贺于12月7日被判处死刑后,该案其余三名未成年案犯,也于昨日分别被法院判刑。其中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姚某、曹某某、曹某与滕显贺(已判刑)经预谋,于2009年4月8日22时许,在昌平区回龙观镇华北电力大学校园西区工地西侧树林内,持刀对辛某(女,殁年19岁)、王宇欣(男,殁年19岁)实施抢劫,在滕显贺的指使下,曹某持刀猛刺辛某胸部及上肢数刀,辛某被刺伤左锁骨下,刺破左侧头臂静脉、右侧头臂干动脉及右肺,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姚某、曹某某、曹某分别持刀猛刺王宇欣胸部等处,王宇欣被刺伤胸部及腰部,伤及心脏、双肺、肝脏及肾脏,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后曹某某、滕显贺、姚某对辛某的尸体进行奸淫。
姚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强奸罪、侮辱尸体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曹某某也被判处无期徒刑,曹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J161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