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晶无法接受自己丈夫被判处死刑的事实。
2009年11月1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5月16日,夏俊峰在出摊后,尚未摆好炸串用具,就被沈阳市城管执法局沈河分局的申凯、张旭东、张伟等执法人员带走。
在局里,夏俊峰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持刀猛刺城管执法人员,导致2人死亡、1人重伤。
事后,夏俊峰逃离现场,没跑多远就被抓获。
张晶至今仍相信,丈夫夏俊峰是被殴打后才持刀防卫的。
“刺头”小贩当街被打
夏俊峰被当地城管认为是“刺头”,不服管,去年5月16日多名目击者看到他被城管殴打后带走
张晶记得,丈夫出事的那天是星期六。
当地小贩们的经验是,平时11点左右城管执法人员去吃饭,大家就出来摆摊。
但想着是周末,两口子10点多就出摊了。摆摊的工具很简单,一辆沈阳人说的“倒骑驴”,就是一辆三轮车,煤气罐子上支一口油锅,卖的是鸡柳、香肠之类的小吃。
风雨坛街和南乐郊路交叉路口,挨着沈阳最大的批发市场五爱市场,人流量大。夏俊峰夫妇俩于2008年的10月开始在那儿摆摊。
事发那天,夏俊峰看见城管执法车后,推着车子就跑。执法人员追出很远,将他拦下,并要扣他的煤气罐。
“当时上来十个人围着打我老公,我上前护着他,一个人把我拉了出来,我一下跪倒在地。”张晶说。
张晶称,当时她跪着大喊,“别打了,东西都给你们,别打了。”
“执法的人扯着小伙的脖领,边打边推,还用脚踢。”当时路过现场的尚海涛对记者说。
另有多名目击者向记者证实,他们现场目睹夏俊峰遭到殴打,并被执法人员拽上执法车带走。
“平时其他小贩都服管,只有夏俊峰不服管,多次警告他不许上马路摆摊,但他不听。”1月18日,沈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一名副局长说,夏俊峰成了一个“刺头”。
行凶还是自卫?
在执法局,夏俊峰刺死、刺伤3名城管,他称是遭殴打后自卫,但现场无其他目击者
11点左右,夏俊峰在滨河街行政执法中队的办公室里,刺死了执法队员申凯和张旭东,随后出来又刺伤执法车司机张伟。
被捕后,夏俊峰称自己在办公室遭到上述3人殴打,因此被迫用随身携带的小刀自卫,杀死了2人。
夏俊峰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称,进入办公室后,有3名执法队员,曹阳没有动手打他,后来去上厕所。申凯骂他,然后动手打他,“他用拳头打了我头部两下”,张旭东随即也来打他,申凯还用茶杯打他。
“这时我急了眼,从右裤兜里掏出刀对着他们乱扎,然后就跑了。”夏俊峰说,他还削断了自己的一根手指。
在办公室现场,目击者只有3人,其中两人为死者,另一人是夏俊峰自己。
申凯的母亲李佩霞说,事后听申凯的多名同事介绍,申凯和张旭东没有打夏俊峰,当时申凯在开处罚单,夏俊峰突然扎了张旭东,申凯上前阻拦也被扎了。
夏俊峰的辩护律师范玉龙指出,申凯的尸检鉴定中,其身上有多处伤痕,而申凯在街头并未参与殴打夏俊峰,那么这些伤显然是在办公室与夏俊峰发生冲突时留下的。
“夏俊峰在闹市被打不还手、东西被抢不还手,反而在办公室里,执法人员说服教育时却无缘无故用刀伤害申凯和张旭东,这合常理吗?”范玉龙在辩护词中称,该案是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并殴打夏俊峰导致的,夏俊峰具有自卫情节。
“我们两个队员都是一米八几,如果不是没有防范,怎么可能两个人都被他杀死?”沈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一名副局长认为,是夏俊峰突然拔刀行凶,报复执法人员。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夏俊峰被殴打,因此不具有防卫情节,最终判其死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6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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