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先生去邻居孙先生家串门时,被孙家的大狗追咬,慌乱逃跑中,他将孙先生撞倒,致后者10级伤残。记者昨天获悉,孙先生和郝先生已分别向顺义法院起诉,各向对方索赔因被撞伤和被狗咬的损失。
73岁的孙先生起诉称,去年9月23日早上5点左右,郝先生到他家串门,未经他同意就擅自进入院内。他饲养的狗听到有人进来后,便跑了过去,郝先生在惊慌之余为了躲避狗咬,将一旁的他撞倒,造成他左大腿骨折,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需要做两次手术。
孙先生说,此事经村委会及司法所多次调解均未有结果,他起诉要求郝先生赔偿医疗损失、伙食补助、营养费等共计4.5万元。
郝先生辩称,孙先生所述不属实。当天,他是在听见孙先生的回应后才推门进院的。进去后,孙家的狗跑出来,扑倒他就咬了几口,造成他身体多处受伤。他反诉要求孙先生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1.5万元,另要求孙先生为他缴纳防止患上狂犬病的保险。(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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