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找点钱花花,兴化市4名男子去年5月5日持钢珠枪、刀等作案工具,劫持了当地戴南镇一企业老板高某及其小车,其后为杀人灭口,他们先残忍撕票,后又分尸填埋,制造了在当地轰动一时的“戴南绑架分尸”案。昨天上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顾建、王桂、王东死刑,王生死缓。
根据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4月底,顾建、王桂纠结王东、王生,商量绑架人“弄点钱花花”。5月5日晚6时,四人开一辆东风商务车,来到兴化戴南一家担保公司门前,当公司老板高某刚上车准备驾车离开时,王桂、王东、王生三人一拥而上,按事先分工,同时从车两侧拉开车门,先用钢珠枪、刀胁迫高某,其后又对其进行殴打,最后用胶带捆绑手脚、封嘴等手段,强行将高某劫持。随后,4人将高某连人带车劫持至盐城市大纵湖镇,并从高某身上劫得两部手机、一块手表及人民币3万余元。此后,四人用窃来的一块河南车牌照换下高某小车上的牌照,然后顾建将该车行驶至苏州抛弃,又以高某在其“手上”为由,用高某的手机打电话给高某朋友周某索要300万元赎金。
当天夜里,王桂、王东、王生三人在东风商务车上,用卡颈、捂口鼻等手段将高某杀害,将尸体抛弃于盐城大纵湖镇农田中。顾建返回后提出将高某的尸体肢解。6日晚,四人又返回抛尸现场,用菜刀、铁锹等工具将高某分尸后,填埋于盐城大纵湖、兴化市沙沟镇的河田等处。后顾建分配给王桂等三人3000元,四人即分别逃离兴化。8日后,顾建继续电话联系周某,索要赎金,11日,顾建到苏州准备提款时被抓获。(文中均系化名) (刁志华 王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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