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24岁的成都小伙子刘宇醉酒驾驶川AHM001黑色悍马车,由一环路方向往宁夏街方向行驶至通锦桥路190号时,逆行撞伤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导致出租车驾驶员和一名女乘客受伤多处骨折。昨日,刘宇被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依法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暂扣驾照6个月。
交警四分局事故大队副大队长李飞说,事故发生在当天凌晨1时20分。交警赶至现场后,刘宇经过酒精浓度测试,其血液里的酒精含量达146.3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昨日下午,在交警四分局事故大队,肇事者刘宇面对记者采访,始终双手抱头,沉默不语。据了解,刘宇只是成都某单位的司机,这辆悍马车是私人所有,但该人将车交给刘宇所在的公司使用。刘宇涉嫌醉酒驾驶,但伤者的伤情鉴定结果还未出来,因此成都市交管局对刘宇执行了上述处罚。(-天府早报 陶宁记者丁宁摄影方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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