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仿真假币”能花出去还能存入银行!看到3名男子吃完饭用这种钱顺利结了账,老徐便高价买下了1.5万元“高仿真假币”。昨日,二七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3名男子5个月到11个月的有期徒刑。
蓄谋:老实、有钱,就骗他了
去年8月的一天,秦征从南阳方城到郑州向冯鑫、孙兆讨要所欠货款。当听说孙兆没钱还债时,秦征提议:“要不咱一起想个办法,骗点钱花?”冯、孙二人想了想便同意了。秦征说“用换假钞的办法吧”,于是秦征便让二人想一想在郑州有没有又老实又有钱的熟人。
这时,孙兆就想到了老徐。老徐,是孙兆两年前通过生意上在郑州认识的,40多岁,淅川县人,现在是郑州一家公司的销售员,为人很老实,关键是挺有钱。秦征听后就拍腿叫好,“就他了”。
目标锁定了,秦征开始策划具体实施方案。3人商定,冯鑫化名“赵伟”,向老徐谎称自己是贩卖假币的,并用真人民币冒充“假币”以便让老徐对“假币”的仿真性深信不疑,然后再由秦征、孙兆假装和老徐一起筹款买“假币”,等冯鑫拿到老徐的钱离开后,再由秦、孙二人以买卖假币犯法为由,让老徐吃个哑巴亏还不敢报警。
引诱:真币当假币用,仨人演“双簧”
去年8月22日晚,孙兆约老徐吃饭。正当老徐毫不知情地与秦征、孙兆把酒言欢时,化名“赵伟”的冯鑫走进了饭店,于是,秦、孙二人便把“久别重逢的朋友赵伟”热情地介绍给了老徐。
4人重新落座后,秦征开始和“赵伟”聊天并询问“赵伟”目前从事的职业,“赵伟”直截了当地回答“贩卖假币”,并向三人介绍:真钱买假钱的比例是1∶3,也就是说,5万元真币能买15万元假币。
为了证明“假币”的高仿真性,吃完饭后,“赵伟”给了孙、秦每人一百元的“假币”(实为真币),孙兆就拿着钱去结账,饭店老板用验钞机验过后就收下了。这一切老徐在旁边看得一清二楚。出了饭店,秦征也用“假币”顺利地在商店里买了几瓶水。这下,老徐对“赵伟”的“假币”的高仿真性暗暗叫绝。
看到鱼儿上钩了,秦征便拉着老徐表示他想买“假币”,而且准备第二天就回老家凑钱。说得老徐心里也痒痒的。
其实秦征并没有回老家,而是和冯鑫一直住在小旅社。随后的几天里,孙兆经常给老徐打电话表示他也想买“假币”,但手头钱不够,劝老徐一起凑钱买。老徐有些犹豫。
行骗:拿钱走人,买假币不敢报警
去年8月28日,秦征给老徐打电话说从老家凑钱回来了,想第二天看货,让老徐跟孙兆说一声,让其约一下“赵伟”。
第二天,4人在大学路一家酒店的一楼大厅里见了面。“赵伟”用报纸包着一摞面额100元的“假钱”(也是真币)让大家看。老徐从中随便拿了一张和秦征去了银行,并在柜台上顺利换成了两张50元。
至此,老徐彻底相信“赵伟”卖的“假币”的仿真度了,在秦征不断怂恿下,老徐当即表示愿意凑15000元买“假币”。
去年8月30日上午10时,4人约在了二七广场“赵伟”住的宾馆见面。在宾馆大厅,老徐拿出了15000元现金,秦征也拿出了10000多元现金一起交给了“赵伟”。随后,“赵伟”让孙兆跟他一起去楼上拿货。没过两分钟,孙兆下楼问老徐“要不要50元面额的”,老徐说“不要”,然后孙兆又上楼去了。过了大概四五分钟,孙兆匆匆忙忙地跑下楼来,说“人跟丢了”,于是,大家急忙打“赵伟”的手机,没人接,不久就关机了。
老徐当即提出报警,但孙、秦二人劝老徐不要报警,毕竟“买卖假币本身也是违法的”。
判决:骗了1.5万元,判刑带罚款
老徐想来想去觉得不对劲,最后还是打了110。次日,在秦征的协助下,警方就抓获了携款潜逃的冯鑫。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冯鑫、孙兆、秦征3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决:冯鑫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孙兆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秦征被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蒋晓蕾 线索提供 南南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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