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没了,我心里承受的悲痛一点不比女婿少,但没想到他会把我告到法庭,向我索赔30万。”住在北京长安家园的张某对近半年接踵而来的打击显得茫然失措。张某对外孙之死究竟有无过错?今天上午,女婿与岳父在石景山法院对簿公堂。
张某受到三重打击,先是4岁的外孙从阳台坠楼身亡,然后是女婿与女儿为此离婚,再是女婿把他告到法院。张某的女儿出庭担任了父亲的代理人,距儿子死亡已有半年,她已经能够面对现实,并语气平静地介绍了相关情况。她说:“我以前有工作,在2006年生孩子后,辞职在家呆了1年多,后来把儿子送到我父母家,我父亲张某今年56岁了,不上班,我妈还上班,所以由我父亲看护孩子。”张某说,事发当天,没有送外孙去幼儿园,午休后,外孙在房间睡觉,他看外孙睡得很好,就把被子盖好,然后自己躺在沙发上打瞌睡。突然听到有人喊谁家孩子从楼上掉下来了,这才发现外孙从装有护栏的阳台坠下。张某说:“这纯粹是意外事件,我为了照看外孙,放弃了多个就业机会,而且在家里阳台等处全安装了护栏。照看外孙两年来,我为外孙买了很多衣物,平时也疼爱有加,外孙坠亡后,我也沉浸在痛苦之中,自责不已,心里受到的创伤一点不比女婿少。外孙醒来后,光着脚从主卧出来,穿过客厅,进入次卧的阳台,爬上护栏掉下,这完全是意外,我没有过错。”
张某的女婿今天正在俄罗斯出差,他父亲李某代替儿子坐在了原告席上。在李某看来,孙子之死有许多疑点。据李某介绍,双方就看护孙子的事闹过矛盾。他说:“我儿子去年4月份出了国,儿媳半年没让我们见到孙子。事发前三天,也就是10月23日,我打电话给张某,我告诉他,10月26日下午5点,我要去接孙子。那为什么在10月26日下午3点,孩子就出事了呢?这难道只是巧合吗?”李某说,事发之后,他还到现场看了,发现那个阳台上的护栏是横栏。“哪有这么安装的,真是糊涂虫,一般护栏全是竖栏,横栏不就为孩子往上爬提供了方便吗?而且当时是冬天,天气那么冷,你把窗户打开干吗?护栏旁还搁着一个板凳,你装什么装?把孩子交你手里,你就这么看啊,你不失职吗?”李某气愤地问。
原告在起诉书中称,2009年10月26日,其子趁外公不在身边,偷偷溜到阳台玩耍,不慎从楼上坠落。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发现之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由110联系120将小孩送到医院。孩子死亡后,全家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孩子的父母也因此解除了婚姻关系。原告认为,孩子当时处在岳父张某的看护下,但张某却未能尽看护职责,这是导致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张某的疏忽大意行为侵犯了孩子的生命健康权,为了维护孩子和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张某赔偿各种损失30万元。
除了对孙子的死在时间上如此巧合有疑问外,李某还对儿媳不让自己看护孙子气愤不已,他说:“看护小孩,就要由妇女来看,因为妇女心细啊。儿媳非把孩子交给张某看,张某一个大老爷们,粗心的要命,他能照顾好孩子吗?而我媳妇在家,我们夫妇俩完全可以看好孩子。”
在法庭之上,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多次发生口角。为此,年轻的法官以一句“如果你们双方都以一颗善良的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别把对方想得那么坏,也许一些悲剧就可以避免”,让双方情绪平稳下来,开始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
截至记者发稿时,案件仍在审理之中。 (记者杨昌平)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