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3月22日电(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辛成 江检)浙江富阳一男子王某以投毒相要挟,敲诈百事可乐公司6万元现金,结果钱没等来却等来了警察。3月22日上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最后判决王某有期徒刑3年。
笔录中王某的回答却令人啼笑皆非,原来他实施敲诈竟源于一时的突发奇想。
2009年11月27日,王某从义乌跑运输回到富阳,在一家旅馆开了房间休息。进旅馆前,“我在楼下小店买了一瓶百事可乐,无意间发现瓶身上有个咨询电话。我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电视节目,讲的是有人以投毒的名义打电话威胁饮料公司,并勒索钱财。我当时就突发奇想,想试试这个方法管不管用。”王某这样告诉检察官。
当检查官问他为什么不用自己常用的手机号码?
他回答说:“打电话肯定不能用我自己的手机号,怕被人查到。正好我身边还有一张SIM卡,是跑运输时放在身边备用的,没有登记信息,打过去肯定会安全一些。”
王某第一次打通电话时,里面传来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我当时还没想好要不要敲诈,赶紧把电话挂了。后来我想到自己跑运输的车子很旧,换新车需要钱,就坚定了敲诈的决心。”
11月28日下午,王某连打了几个电话,因为心里没底气,都是一接通就挂掉。后来,对方成了语音留言提示,“我想,如果把敲诈的话留言下来,就不必和对方直接交谈,也就没那么害怕了。”于是他就结结巴巴地留了好几遍言,意思是让对方转告公司老总,准备10万元钱送到富阳,否则就把有老鼠药的可乐放到富阳的各个超市。
第二天一早,王某为确认自己的留言传达到位没有,再打电话问对方有没有听到他的留言,对方说听到了,但听不清楚。
11月30日中午,王某又打电话问他们老总的电话,“然而接线员只告诉了我一个法律顾问的电话。我就编了一条威胁短信发过去,但对方没反应。于是我想应该打个草稿,把要讲的话写在纸上,这样表达会清楚点。于是我就写了张纸条,然后打给原先那个号码,在留言中照着念了一遍。”
12月1日,王某再打电话给那个法律顾问,发现他手机开机的,于是王某又给他发了五六条短信,催促他们快送10万元钱到富阳,但直到晚上11点对方还没联系他。“我想是不是我要的钱太多了,就主动发了条短信把金额减为6万元。这条短信发出没多久,就有人来敲门,一开门我就被警察抓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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