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浴池内晕倒后死亡,李某的父亲起诉洗浴中心索赔22万余元。昨天,怀柔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9年12月,李某和父亲一起前往洗浴中心洗澡。中午11点40分,两人在洗浴中心吃过午饭后,于12点40分到浴园内设的石房休息。休息时,李某突然晕倒在地。浴园的工作人员赶到后,赶紧对李某进行胸部按压等方式的抢救。但由于浴园没有专门的氧气储备和吸氧设施,李某一直没有苏醒过来。大约35分钟后,120救护车赶到浴园,李某被送往医院,但经医生确认,他已经死亡。
事后,李某的父亲多次与洗浴中心交涉,但是对方始终不同意私下和解。于是李某的父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他说,他和儿子是洗浴中心的顾客,洗浴中心有义务保证他和儿子人身安全。然而,在儿子出现危险情况后,洗浴中心没有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既无专业医师,也没有急救氧气,才最终造成儿子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因此,李某的父亲要求洗浴中心承担20%的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22万余元。 (记者孙思娅 通讯员田静)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