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贷过款的邯郸男子安延春前往银行办理信用卡时却被告知,他于十年前在另一家银行的贷款有逾期归还的记录,在银行的系统里他已经上了“黑名单”。因此,安延春在任何一家正规银行或金融机构都无法办理信用卡和贷款业务。
意外发现上了银行“黑名单”
2009年10月份,家住邯郸市区的安延春通过单位办理信用卡,可没想到,数日后,安延春等来了一个让他头皮发麻的消息,“银行告诉我,10年前我在另一家银行贷款8.8万,并且有逾期归还的记录,现在我的名字已经被银行系统列入了黑名单,别说办理信用卡了,就是将来我自己想买房子贷款都不行。”
安先生仔细回忆,越想越觉得事情很蹊跷。“我从来没有在银行办理过贷款业务,就连信用卡也是头一次办理,怎么会在10年前贷了那么多钱?”
十年前“被”贷款8.8万购房
经银行人士指点,安延春前往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市中心支行了解情况。接待人员调出其贷款记录,上面显示,2000年5月15日,安先生从中国工商银行和平路支行,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贷款8.8万元购买了一套房产,房地产商是邯郸县光明建筑公司。贷款发生后,有几次没有按期还款的记录。至2009年11月,还剩9466元未还。而还款最后的期限为2010年5月14日。
据银行方面人士介绍,不良信贷记录被记载在银行系统后,国内所有银行将视其为“不受欢迎的人”,个人无法再从银行贷款,无法进行高档消费。“无缘无故成了不受银行欢迎的人,真是太冤了,我一定要讨个说法。”安延春对记者说。
数月奔波不良记录难除
发现问题后的安延春找到了中国工商银行和平路支行,该行工作人员答复贷款是邯郸县光明建筑公司办理的,出了问题要找这家地产商解决。无奈之下,安先生又找到光明建筑公司,对方最终和安先生私下协商赔偿了3万元损失,但是银行方面的不良贷款记录并未消除。
记者致电中国工商银行和平路支行,该行信贷部牛经理答复称,这件事银行一直在积极协调解决,“我们是2006年发现开发商在代客户批量还款的,现在安先生在我行的贷款已经还清了,据当时办理业务的信贷员回忆,看到过对方出示安先生的身份证,并且也有当时的公证处见证。不排除安先生有个人原因信息泄露的可能。”
牛经理同时告知记者,此事已经报知上级单位,不良记录的删除不是他这一级能够办到的,只能逐级上报,这需要时间。“在我本人没有签字、到场的情况下,银行就放贷给了‘我’,这本身就说明银行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我提出消除不良贷款记录、赔礼道歉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的要求也很合理,但是银行方面却迟迟没有答复,一直让我找房地产商自己解决,太不负责任了。”安延春气愤地说,“我会到法院要一个说法的。”
律师称银行有义务消除
邯郸市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表示,此事银行有义务为安先生消除不良记录。“银行接到反映,应该尽力将事实真相查清楚。如果确属有人假冒高先生贷款,应该主动为其删除不良记录,消除不良影响。”
殷清利律师同时表示,这件事情中银行在管理方面也应该引起重视,如果确系在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发放贷款,涉及到对他人的姓名权、名誉权的侵害,涉嫌刑事犯罪。燕赵都市报 记者 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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