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晚,福清市阳下街道溪头村一出租民房内发生微型土制爆炸物爆炸事件,本报2月21日A4版曾报道。日前,福清市检察院以涉嫌爆炸罪批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贵州人李某几年前与老乡腾某成为好朋友。李某邀请腾某到家中吃饭,腾某嫌他所做的酒菜不好,双方在言语上发生了冲突。
此后有一次李某与其他老乡打麻将发生争吵,腾某知道后带了几个人到李某家中“调解”,被李某挥舞镰刀赶走。李某越想越生气,于是,李某自制了4枚炸药瓶伺机报复。
2月19日晚,李某得知腾某等10余人在福清阳下溪头村旧菜市场二楼的一处出租房内打牌,便向该出租房内投掷了1枚炸药瓶,瓶子爆炸后,打牌的人慌忙逃离现场。为了防止有人跑出来追赶,李某又连续往人群中投掷了3枚炸药瓶,才逃离现场。4枚炸药瓶爆炸,造成1人死亡、4人轻伤、2人轻微伤,李某随后被捉拿归案。(本报记者 赵春宇 通讯员 融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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