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横跨溪流影响防洪 政府要求整改照建不误——中新网 - 闆风珶鎶骞冲彴
本页位置: 首页rayapp涓嬭浇 社会新闻
    违建房横跨溪流影响防洪 政府要求整改照建不误
2010年05月12日 17: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幢3层半的小洋楼盖在梅溪桥中间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温岭5月11日电(记者 柴燕菲 通讯员 金云国 谷尚辉)2010年5月11日,记者在浙江温岭市温峤镇梅溪村看到,一幢3层半的小洋楼竟然堂而皇之的盖在梅溪桥中间,这样的楼房要是来了山洪,很是危险。

  据梅溪村一位陈姓村民介绍,这栋洋楼是村里盖的老年活动中心,占地约100平方米,带桥总投资100余万元,桥是2008年10月份开始造的,老年活动中心却是2009年5月份开建,今年4月份刚完工。

  “不能100%保证安全,起码也有99%的安全保障”梅溪村党支部书记陈长根介绍说,梅溪村有2000多人,其中400多是老人,需要一个老年活动中心来丰富老年人业务生活,但是该村正好毗邻江厦省级森林公园,所以很难申请建筑用地,导致人多地少,“建在溪上是最好的选择”。

  对于记者提问的建房审批问题,陈长根答复该活动中心没有经过任何审批,因为当初建房去审批的时候,温峤镇当地相关部门出于安全考虑,都不同意活动中心的建设规划,所以最后他们多次召集了村民代表,通过一致签名才在梅溪上盖了这座活动中心,梅溪村党支部书记陈长根说活动中心的安全问题以后将由村里全面负责。

  据了解,梅溪全长5.4公里,流域总面积12平方公里,由于暴雨来临时,梅溪两岸堤段常被洪峰冲垮,甚至淹没村庄和粮田。温岭市温峤镇由此立项修建梅溪水库,主溪流河槽呈“S”形,总投资800余万元,于2008年3月份竣工。

  “该建筑对梅溪的防洪堤岸构成产生威胁,而且桥梁和房屋建筑也不符合防洪要求。”温岭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在防汛检查时,发现梅溪村在溪上建房,曾当场要求停建整改,并要求温峤镇镇政府督办此事。但由于梅溪村负责人意见统一,不去做村民思想工作,所以至今也没有办法去强制执行拆除。

  记者了解到,2008年5月台州市政府《台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件规定:温岭市江厦至梅溪区域被列为生物多样性维持和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土壤侵蚀中度敏感、地质灾害中度敏感,属于禁止准入区。该区域拥有市内唯一的亚热带阔叶林和稀有树林生长之地。该区内有木本植物有64科97属128种,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鹅耳枥,三级保护植物有25种;野生动物119科285种,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小灵猫、麂和省重点保护动物毛冠鹿等。是温岭市重要的生态屏障,直接关系市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同时对梅溪及江厦港水资源的保护起着关键作用。

  规划中根据森林公园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将江厦森林公园进行功能分区,建立核心区,只提供视觉观赏。要求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遵从旅游人数不能超过环境容纳量这个基本的生态学原理;合理规划景区设施,禁止一切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禁止梅溪集雨范围内开发建设活动,减少水土流失对水体的污染;严禁该地区范围内开矿,外迁梅溪集雨区村民,控制外来人口迁入和村庄建设。(完)

参与互动(0)
【编辑:齐彬】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