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解犯罪嫌疑人途中遭遇车祸,海口刑警杨武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保护犯罪嫌疑人,因伤势过重不幸以身殉职。为大力弘扬人民警察忠于职守,舍生忘死的英雄主义精神,近日,省政府批准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今天(19日)上午,杨武烈士命名大会在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举行,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民政局、海口市龙华区的领导和龙华公安分局全体民警参加了命名大会。
杨武,男,1971年9月14日出生,汉族,海南省乐东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生前任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杨武同志从警16年,始终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和热爱,以坚强的意志和崇高的品格,爱岗敬业,秉公执法,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参与侦破刑事案件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名,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多次受到嘉奖,为人民的安宁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文刚 吴鹏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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