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向警方举报自己的“千万富豪丈夫是个诈骗犯”,警方继而发现这个“富豪”不仅骗了妻子的钱财,还骗了另外13人,涉案上百万。而他的真实身份,竟然是一个刑满释放人员。
武隆县法院昨天透露了该案案情。据悉,这个“富豪”日前被判刑13年。
巧立名目骗妻子
2009年8月,武隆县警方接到一个离奇的报案:一名姓陈的女子主动举报自己的丈夫向某,称他以经商的名义骗了自己13万元。她痛斥其夫“丧失了良知,失去了人性”。
陈女士称,经人介绍,她在2006年12月认识向某,他自称从事烟草生意。2007年9月,两人结婚。向某几次提到想在武隆投资建厂,还说有笔资金在加拿大。向某和他的朋友都这样说,大家都相信了他有这笔资金。
向某自称认识一位发改委主任,拿了国家计划,可以暗中操作。一次,他说带南京烟厂3个人到武隆,想买点特产送给厂里的人,但是手头的钱不够,陈女士就给了他2万元。
后来他分别以资金不足、看工程等理由,向她伸手要钱,总共13万元。
谎言一个接一个
向某曾在多种场合吹嘘自己是坐拥千万资产的大富豪。
去年4月中旬,向某说他开始策划一个洗浴中心,需要两三百万元,只等资金到位。他去了一趟外汇管理局,回来后告诉妻子,说银行要求出示国外公司的相关手续,要等20天。
去年5月23日,向某说钱到账了,第二天就可以取钱还账。但在次日,他外出后打电话给妻子,称南京烟厂厂长出事,供出他行贿之事,他必须去南京一趟。后面几天,他在电话里告诉妻子,司法机关找他谈话,但已经没事了。但在第三天,她发现电话打不通了。
第四天还是没有消息,陈女士心焦如焚。她托人打听烟叶生意,竟意外得知向某从未有过任何烟草生意。随后她接到很多找向某的电话,称向某借了他们的钱。
直到这些人拿着借条找上门,她才知道丈夫背着她干了好多事。
谎话戳穿便失踪
同年6月24日,向某回到家里,向妻子、朋友解释,前几天被软禁、资金被冻结,但一个礼拜后可以取出。
此时,众人对他已是将信将疑。
两个星期后,陈某通过银行的朋友查询,发现向某的这笔“外汇资金”业务从未发生,一切都是谎言!
过了几天,向某又联系妻子,称自己的钱是被借去买官的,事情已经办成,是江苏正厅级的职位,他马上要去南京取钱。过了几天他告诉妻子,已经拿到400万元,马上回来。
之后,她再也联系不上他。
他竟然刚刚释放
接到陈女士的举报后,警方很快又接到江苏等地多人举报向某涉嫌诈骗的报案,受害者总共14名,涉案金额近100万元。
警方查到,向某此前拐卖妇女被判刑,刚刚刑满释放,开了一个小米粉店,亏了两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向某无职无业,却编造做工程、做烟草生意、在加拿大做国际贸易等,向多人借钱,并将借的钱挥霍一空,为此认定构成诈骗。
对他骗其妻的钱,法院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诈骗。
最后,法院对其判刑13年。
记者 罗彬 实习生 和冰 通讯员 黎林
凭啥手段骗了14人
迷魂计之一:虚情"动"人
针对女性受害者,向某惯用的伎俩是以情动人。先以好朋友身份获得对方信任,对女性和其家人嘘寒问暖,体贴入微。等到对方完全放松戒备后,再实施诈骗,屡屡得手。
迷魂计之二:粉饰辉煌
向某编造了辉煌的经历:特警出身,转而经商,座拥千万资产,人脉宽广,手眼通天,酒店管理、房产开发、跨国贸易、烟草收购无所不通。言谈举止中也常常露富,“我每个月的开支至少20万”之类的话常挂嘴边。
迷魂计之三:许以厚利
为了让别人放心把钱借给自己,向某总是给对方许以厚利,承诺事后给予丰厚回报。“你先借钱给我,等这工程完工后,少不了你的好处。到时,我再送你一台‘雅阁’。”这样导致很多人上当受骗。
迷魂计之四:频打太极
诈骗得手后,面对受害人的追讨,向某先是耍“太极”,要么以资金被银行冻结,要么以外币转换为人民币需要时间等理由进行搪塞拖延。被逼无奈后,就干脆换电话卡玩失踪。案发后,公安机关当场在其身上搜出了五张电话卡。
□揭秘
骗家庭成员的钱通常不以诈骗论处
西政教授、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韦锋称,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好界定哪部分属于谁的,除非有明确的分割界定。
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将共同财产分个你我,其中一方以各种理由要求对方拿钱,即便是虚假的借口,也是找个理由把钱支取出来而已,属于支取手段不诚实,对配偶不诚实。而这种行为本身,如果简单地用犯罪的构成要件去衡量,就构成犯罪。但我国法律对亲情宽容,通常不以诈骗论处,正如偷家庭成员的财产不算盗窃的法理一样。
□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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