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周口5月27日电(杨大勇 牛凌峰 龚光明)河南一男青年盗窃机动车牌照后,还留下联系方式:“要车牌,打某手机号”,屡屡敲诈被盗车主。这名胆大盗贼因犯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25日被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现年20岁的李某,系河南省沈丘县某村村民。李某初中毕业后,游手好闲。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一个小报上看到广东有一个男青年盗窃他人的机动车牌照后,向车主敲诈,一年下来竟“赚”了几万元。
李某深受启发,认为发财的机会来了。于是从2009年4月份以来,他先后在河南省郸城县、沈丘县、项城市三县市盗窃机动车牌照共17副。每次盗窃得手后,他都在车主的车窗上贴上一张小字条,上写“要车牌,打某手机号”。车主与他联系后,李某便提供一个银行卡号,让其往卡上打入100元或200元,待钱到手后,告诉车主到某某地方去取车牌照。短短两个月,李某采取这种方式竟敲诈被害人钱财共计1640元。2009年6月24日傍晚,李某故技重施,在项城市盗窃一辆车牌照时,被巡逻到此的警察抓住。
案发后,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敲诈汽车使用者的钱财盗窃车牌,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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