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开车违章调头撞到他人汽车,却无端怀疑执法民警偏袒对方,于是诬告民警酒后执法。长宁公安分局历时3年查处一起诬告民警案。
2007年11月2日晚,长宁分局督察支队接到一个“义愤填膺”的投诉电话。一名自称是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何某向督察反映,当天下午在长宁区东诸安浜路江苏路处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前来处理的交警“借着酒劲执法不公”。
督察支队接报后,立即到现场调查。分局督察发现,被举报的是一位年过半百、为人耿直、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的民警老稽。督察对老稽做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0.00mg/ml。经调听民警的录音笔和对事发现场周边群众的走访表明,老稽执法规范,根本不存在酒后执法的情况。随着调查深入,督察支队发现举报人何有故意捏造事实、恶意投诉民警的嫌疑,遂将案件移交分局治安部门处理。就在分局治安支队对何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的时候,自感苗头不对的何立即辞去工作,离开了上海。
3年来,分局督察、治安部门从未忘记找到何,问清缘由,给民警老稽一个说法。今年5月28日,通过查询实有人口登记信息,民警成功抓获刚回到上海不久并暂住于闵行地区的何。到案后,何承认自己因为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果不满而心怀怨恨,故意编造内容,恶意投诉民警的违法事实。
事隔3年,当交警老稽再次出现在面前时,何始终没有抬头,不敢直视老稽的眼睛,而是满怀愧疚地向老稽鞠了一躬。
虽然已诚恳致歉,但何仍然要为诬告他人的行为负上法律责任。目前,治安部门已依法对违法嫌疑人何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沈茜 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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