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前夕,71岁的(江苏)扬中红光村渔民陆明才,给远在湖北枝江的两个“孙女”拨了电话。和过去12年一样,他只说了句“六一快乐”。其余时候,都是对面在唧唧喳喳地说,他乐呵呵地听。
其实,他祝“儿童节快乐”的两个“孙女”,都已不再是孩子。袁军、袁玲,一个24岁、一个22岁。电话里,她俩告诉记者,她们对陆爷爷的评价,就是“他很富”。
两姐妹的童年原本是幸福的。但在1995年5月28日这天,幸福戛然而止——她们的父母驾驶着铁驳货船行至红光村江面时,不幸翻船。陆明才不顾已年过五旬,纵身入江,救起了她们的父亲袁孝清。
妻子死了,船沉了,打捞费、加上办后事就花了5万多,袁孝清急得跳江的心都有。还是热心的老陆,卖了一窝苗猪,凑了5000元。亲友借遍了,剩下只能贷款,可自己住的老房子不值钱,只得“逼”儿子签了房子抵押协议。就这样,老陆认下了这个“江上救起的儿子”,两人约定,过年时,袁孝清带两个孙女来扬中。
整整5万元!对于一个渔民来说可不是个小数字。然而春节转眼到了,“儿子”却爽约了,债务落到了老陆头上。一些邻居讥笑他,被抵押了房子的儿子更是急得团团转。无奈的老陆坐了40多个小时的长途车赶到枝江,钱没讨到,气却消了。原来,为了尽快还钱,“儿子”又冒险开上了小破船,竟在洞庭湖翻船不幸身亡。房子已被银行封了。
那年,袁军9岁,袁玲7岁,都失学了。
船破偏遇顶头风。望着这连遭不幸的姐妹俩,老陆只留下一张返程车票钱,身上1300元悉数掏给了她们。“以后你们就是我的孙女,我供养你们,一直到大学毕业——别担心,我很富的!”
老陆回到家,把他的这一决定告诉家人,却遭一致反对。他平生第一次和家人拍了桌子:“我就是去讨饭,也要说到做到!”
贫困的陆明才此后更节俭了,每天天不亮就出船,打回鱼一条不舍得吃,桌上常年一碗咸菜下饭。烟瘾很大的他,只买最便宜的香烟,有时实在受不了,就捡别人丢的烟头解瘾。好几次,他把半大的猪卖掉,供养“孙女”上学,逢年过节还要给她们买吃买穿,粗略算算,这15年,共花去了10万余元。
2002年3月,两位“孙女”终于再次见到了“富爷爷”。看着3间低矮的小屋,看着老人身上破旧的衣服,姐妹俩泪如雨下,“富爷爷,你不是说自己很有钱吗?”……
“爷爷”的善举,激励着“孙女”。
2005年,袁军被大连海事大学录取;次年,妹妹袁玲考取了武汉大学。2008年秋,陆明才中风了,再也不能打鱼了。袁军和袁玲请求“爷爷”,再也别寄钱了,“我们可以勤工俭学养活自己”。可考虑再三,老陆还是坚持继续给她们汇钱。去年,袁军毕业了;今年,袁玲马上也要毕业。“一百里路走了九十九里了,我的心愿就快实现了。现在,加上她俩,我的5个孙辈都是大学生,我比谁都富裕!”(记者 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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