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固始县一农民曾因犯重婚罪、强奸罪先后入狱。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他服刑期间,“后院失火”:老婆被自己的亲哥哥“霸占”!出狱后,该农民怒不可遏,用斧头将哥哥头部砍致重伤。6月8日,固始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龚泽志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龚泽志,文盲,农民,住固始县洪埠乡范郢村。其曾因犯重婚罪,于1991年3月15日被固始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1996年5月8日被固始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2008年1月19日刑满释放。
2009年5月24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龚泽志听说其哥哥龚某与其妻子有不正当关系,遂手持斧头窜至龚某家中质问,龚某对此予以认可。被告人一怒之下用斧头将龚某头部砍伤。经鉴定,龚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泽志非法伤害公民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龚泽志在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新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害人有一定过错,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吕志豪 吴国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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