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我不敢脱衣服睡觉!”9岁的妞妞(化名)近几个月一直跟妈妈重复这句话,自从被小伙伴的爷爷张老汉“脱过裤子”,她就一直处在惊恐中。昨天,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张老汉因强奸被判刑后,妞妞的父母起诉到法院,为女儿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9岁的妞妞家住密云,她和7岁的小伙伴悦悦既是邻居又是好朋友。去年10月的一天下午,妞妞去悦悦家,悦悦不在,悦悦的爷爷张老汉起了歹意,用鞋带捆住妞妞的胳膊、脚,扒下妞妞的裤子,强行与妞妞发生了性关系。妞妞挣脱后逃走,她的父母得知后报警。去年10月29日,张老汉被警方刑事拘留。经法医鉴定,妞妞的处女膜外缘充血,构成轻微伤。公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张老汉被抓后供述,同村的妞妞经常来找他孙女悦悦玩,“我就想强奸她”。
法院认为,根据妞妞的陈述,证人证言和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等证据,足以证明张老汉强奸罪名成立。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老汉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由于刑事案件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妞妞的父母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老汉赔偿妞妞的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8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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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称孩子“精神恍惚”
妞妞的妈妈张女士说,妞妞当时并不知道张老汉的行为意味着什么。事发后,妞妞曾问她:“悦悦的爷爷为什么脱我裤子?”张女士马上意识到事情不对,立即和丈夫去质问张老汉。张老汉矢口否认,夫妻俩于是报警。
张女士说,女儿虽然有脑炎后遗症,但不影响上学,但事发后却变得精神恍惚,晚上睡觉不敢脱衣服、怕见人,已经没法正常上学和生活。他们因此多次带妞妞去医院治疗身体和精神疾病,到现在已花费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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