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开始,王立冬4次抢劫出租车,总共获得赃款4000余元。昨天,记者获悉,王立冬因犯抢劫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岁的王立冬是河北人,曾在海淀区四季青地区做过保安。他认为那里比较偏僻,容易下手,便开始实施抢劫行为。王立冬先让出租司机开到自己熟悉的地方,然后用刀逼住出租司机,劫取财物,得手后迅速离开。
去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间,王立冬共在四季青附近实施了4次抢劫,抢得财物价值人民币4000余元。四季青派出所接到多次报警后,加强了巡逻,就在王立冬进行第四次抢劫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王立冬在提讯时辩称,自己即将结婚,而手里的钱都给父亲看病用了,所以想到抢劫出租车挣钱。(记者穆奕 通讯员万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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