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布,五城区为限养区,每户限养1只犬
“成都市将从今年9月起实施犬只的办证工作,同时,依法开展违法养犬的整治行动。”昨日,成都市公安局向社会通告《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限养区域和22种限养种类。藏獒、土狗等22种烈性犬、大型犬被列为禁养种类,违规饲养以上犬只者,应在2010年9月1日前自行处置。
对7月1日实施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普通市民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拨打本报热线86969110参与讨论。下周,成都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将集中回复市民关心的问题。
限养数:每户限养1只犬
成都市公安局通告,五城区含高新区(中心城区)为成都市养犬限养区,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养犬限养区按其人民政府划定的限养区执行。
按照规定,限养区内养犬户每户限养1只犬,盲人和肢体重残人每人限养1只导盲犬或扶助犬。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同时为犬只佩戴标志牌及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等,对犬只制造的粪便,犬主也应及时清除。
限养区:不能带犬上公交
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中心城区)为养犬限养区。犬只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征得驾驶员的同意。另外,养犬人不得携带犬只进入以下区域,包括: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幼儿园;影剧院、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少年宫、体育场馆;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候车室、候机室、商场及其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场所等(导盲犬和扶助犬除外)。
处置
禁养犬可寄养送养到非限养区
成都市公安局通告,限养区内,饲养公布的22种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种类的个人,应在2010年9月1日前自行处置所养犬只,相应违法饲养的犬只可送往非限养区饲养,或通过犬业协会联系民间犬只救助机构收养和寄养。
而对行政执法部门整治执法中收容的流浪犬、无主犬、违法饲养的犬只,将送成都市政府设置在温江区天府花城市场内的犬只收容处置中心。位于非限养区温江区踏水镇的四川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乔伟告诉记者,目前该中心“有两百多只犬只的寄养能力,可有偿寄养。”至于费用,乔伟表示,分一次性送养和寄养两种。其中,一次性送养价格在500元到800元之间,所有权归动物保护中心,而寄养的价格土狗约每月300元,藏獒等大型犬每月约500元,所有权归犬主,寄养时间超长费用将相应降低。目前,尚无市民因《条例》将犬只送去。 市公宣华西都市报记者钟蓉
办证养犬需办登记证和标志牌
成都市公安局介绍,在限养区内,将对犬只实行《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标志牌管理》。
限养区内如个人申请养犬的,应当携带犬只并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暂住证、动物免疫证和犬只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犬只饲养地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外国人则需持本人护照、港澳居民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需持《来往大陆通行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养犬人,由派出所民警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标志牌。
而单位因工作饲养烈性犬的,需提交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明和书面申请等材料,报属地区(市)县公安局治安部门审批。
22种禁养烈性、大型犬
1.比特斗牛梗犬
2.斯塔福梗犬
3.阿根廷杜高犬
4.巴西非拉狗犬
5.日本土佐犬
6.意大利卡斯罗犬
7.中亚牧羊犬
8.俄罗斯高加索犬
9.西藏獒犬
10.意大利扭玻利顿獒犬
11.法国波尔多獒犬
12.英国马士提夫犬
13.秋田犬
14.德国牧羊犬
15.川东犬(重庆犬)
16.牛头梗
17.纽芬兰犬
18.爱尔兰猎狼犬
19.昆明狼犬
20.苏俄牧羊犬
21.大丹犬
22.中华田园犬(土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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