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后续:养母教导有方 不相信孩子受伤那么重
【解说】9月2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虐童案”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李征琴提起公诉,而被告人李征琴坚持认为,自己抽打9岁养子目的是为了管教孩子,不存在虐待。
南京“虐童案”后续:养母教导有方 不相信孩子受伤那么重
【解说】9月2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虐童案”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李征琴提起公诉,而被告人李征琴坚持认为,自己抽打9岁养子目的是为了管教孩子,不存在虐待。
【解说】2015年4月3日,一则“南京9岁男童疑似遭养母虐待”的微博引发全国关注。在微博中贴出的9张照片显示,孩子全身伤痕累累,令人触目惊心。4月5日,孩子的养母李征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南京警方刑事拘留,在案发半年后,50岁左右的李征琴作为被告人以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同期】(庭审现场)
你之前受过法律处分?没有。
【解说】检察机关认为,任何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因自身弱小,更应受到社会和家庭的特别呵护。被告人李征琴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教育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伤害了孩子的身体健康,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期】(公诉人)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征琴作为养母,因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故意伤害被害人施某某身体,且造成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一级的严重后果,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解说】而被告人李征琴则坚持称,自己没有故意伤害孩子,不构成犯罪。
【同期】(被告人 李征琴)
我对那天晚上打宝宝的事情呢,我是认可的,我打了宝宝,但是我没有打得那么重,我根本没有打成构成轻伤的那么严重。
【解说】被告人李征琴称,孩子于2013年6月通过办理收养手续从安徽农村来到自己家里生活,尽管自己耐心管教,但孩子一直没能改掉说谎的坏习惯。于是先后对孩子进行抽打,目的是为了让他记住教训,改掉恶习。
【同期】(被告人 李征琴)
我没有故意伤害宝宝,因为宝宝当时不听话,说谎,撒谎,然后就是三年以来了,撒谎改了三年都没改完,都改不掉这个毛病,我担心他长大以后会学坏。然后他还有,考试的时候他抄别人的作业,喜欢说谎,然后平时作业也不抄(写),这样子呢我就非常着急,我就想把宝宝教育好一些。
【解说】对于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孩子轻伤一级的鉴定,被告人李征琴及其辩护人均表示异议,他们认为,伤情最多为轻微伤,李征琴根本不够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法庭将择日对其宣判。
记者 葛勇 江苏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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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