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宋庄艺术家与农民的房产之争又有新进展,11月12日上午,一审判决败诉的艺术家谭小勋、李玉兰夫妇与农民的买房纠纷案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据了解,2002年7月,谭小勋、李玉兰夫妇与村民马海涛签署协议,以4.5万元购得马海涛的父亲马万春名下的房屋及院落。2006年底,马海涛提出撤销合同、收回房子,并以此起诉谭小勋、李玉兰夫妇。今年7月,通州区宋庄法庭一审判决该买卖协议无效,令马海涛向李玉兰支付9万余元房屋补偿,限李玉兰90天内腾退房屋。
庭审现场,二审上诉方李玉兰及代理人认为,通州区宋庄法庭一审判决中存在认定事实不清,判定依法不明,且涉嫌违规评估等行为,二审应判定合同继续生效;且即便合同无效,马海涛收回房屋,需支付李玉兰房屋区位补偿金40万元。而被上诉方马海涛的代理人其妻董秀梅认为,按照相关规定,居民不得购买农民的房子;而且马海涛是以个人的名义签定协议的,当时虽然房主马万春已经去世,但该房子的第一继承人马海涛的母亲并不知情,所以法院应该维持原判。
法院表示,鉴于案情复杂,又有新的上诉意见,且双方不同意调解,审理还需要核议庭进一步审核,择日再宣判。
由于二审即为终审,因此今天的审理备受众多媒体和宋庄艺术家们的关注,受法庭容量的影响,除7位艺术家代表参与旁听外,其余的40多位艺术家均在法院门口等候。庭审结束后,他们纷纷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记者: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