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跟人生孩子被别人告,是不是?”郑小姐母亲:“我不知道,我不识字啦。”
心疼母亲成了被追问对象,郑小姐快步带开母亲;家产超过4千万新台币的郑家,唯独少个可以延续家族命脉的男丁。
家住台湾桃园的郑小姐说,母亲为了要郑家延续香火,叫未婚的她借精生子;因此郑妈妈介绍女儿同事,也就是已婚的邓先生;两人在1998年生下大女儿,但因为没有男孩,2001年采用人工受精,生下龙凤胎,终于有儿子。
一直不知情的邓太太跟丈夫已经有2个孩子,都超过20岁,去年邓太太发现丈夫形迹诡异,跟踪丈夫到郑家,才知道了真相,于是决定离婚。
记者:“听说你瘦了10几公斤?”邓先生前妻黄小姐:“对。”记者:“就是一年以内?”邓先生前妻黄小姐:“一天瘦2公斤,当天发现当天就瘦2公斤。”记者:“打击很大就对了?”邓先生前妻黄小姐:“我是这样,这样发抖。”
邓太太得知真相后,怒告郑小姐妨碍家庭;法官认定郑小姐的做法违反社会善良风俗,判赔100万新台币,至于刑事部分,因为通奸行为已经超过5年追诉期,所以不起诉。
邓先生前妻黄小姐:“谈恋爱,我知道他(前夫)没钱,我就拿钱出来,叫他把我娶回家,所有一切都是我在打理,怎么样做,然后他爸爸只拿1万元给我们。”
想到辛苦经营20年的婚姻,最后却以离婚收场,邓太太身心受创;而郑小姐声称是要延续香火借精生子,但为何不找人结婚,偏偏要找上有妇之夫?有点违背常理,无论是在法院上的脱罪之词,还是有其它原因,最无辜的还是5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