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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为强奸犯造伪证 女律师法庭上拒认罪
2008年01月19日 2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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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岁的女律师薛辉曾经是一名强奸犯的辩护律师, 但1月18日,她却身着囚服出现在海淀区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内。检察机关认为她在代理案件中涉嫌为辩护人伪造证据,而将其推上被告席。

   据检方指控,2006年11月17日,律师薛辉为了使涉嫌犯强奸罪的嫌疑人陈书成逃避法律制裁,引诱被害人辛某书写了其与陈书成互不知道对方年龄的虚假材料,并将该虚假材料递交给承办民警。后在薛辉的提议下,陈书成的继父陈九金和弟弟小帅伪造了辛某案发时年龄超过14周岁的身份证。检方指控薛辉的行为构成伪造证据罪,陈九金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

  在庭审中,陈九金承认了自己的罪行,陈九金的儿子小帅向检察机关供述是薛辉提议他们这么做的。

  但薛辉从始至终否认有罪,她表示身份证是陈九金家人通过邮寄方式给她的,她不知道是伪造的身份证。在被害人辛某写证词的时候,她也只是修改了语句不通的地方。法庭上,薛辉还展开了自我辩护。

  据了解,陈思成案是薛辉代理的第一起案件,由于涉嫌造伪证,陈思成案还没有宣判,薛辉就已经被关进了看守所。薛辉在采访中表示,自己没有必要为了1000元代理费而犯法,并一再否认伪造假证据。

  对于此案,公诉人认为,薛辉犯有伪造证据罪,但一直不能端正态度,避重就轻,应从重处罚。薛辉的辩护人认为,薛辉于2006年刚刚拿到律师资格证,陈书成案是薛辉代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薛辉在刑事案件方面的经验严重不足,自我保护的能力也较弱,建议法庭宣判薛辉无罪。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黄琴 宋鑫

编辑:王红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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