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一位身体健康、年近八旬的老汉,早起锻炼身体,却莫名其妙死在了公园水深不到五十厘米的水池中,家属一怒之下,把公园的管理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八万七千余元。
2008年1月29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胡老汉背向水池坐在台子上休息,离他不远处,这位李大爷也在锻炼身体,突然间,李大爷听到有人落水的呼救声。
据李大爷说,等他跑到池边,胡老汉已经掉进了水里,他和周围的市民把落水者救上岸来送到医院,胡老汉已经停止了呼吸。据了解,当时公园的水池水深只有50厘米,刚刚没过胡老汉的膝盖,难道真的是溺水身亡吗 ?
根据胡老汉额头上的伤痕,原告推断,胡老汉后仰跌进水里,脑袋碰着了水池里的钢质水管,再加上呛了水,因此没能及时爬起来,而被告方则认为,秋季是老年人高血压的多发季节,胡老汉的直接死因很可能是由于高血压所致,而并非溺水。
因为死者家属在火化之前没有进行尸检,因此已无法查清胡老汉直接死亡的原因是什么。而又是什么原因让胡老汉跌进了水池里?是意外还是另有隐情?一时也成为法庭调查的难题。
胡老汉神秘溺水,又离奇死亡,让案件变的错综复杂起来,鉴于双方当事人都不同意调解,法院暂时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记者 沈存旭 陈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