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院史陈列馆开馆,展出的千余件司法方面的史料档案大部分都是首次现身人前,其中包括了新中国成立之初至今南京地区大量的司法案例,反映了六十余年来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社会活动以其特殊的形式在司法史上留下深刻的烙印。
同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 胡道才
11月2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院史陈列馆开馆,展出的千余件司法方面的史料档案大部分都是首次现身人前,其中包括了新中国成立之初至今南京地区大量的司法案例,反映了六十余年来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社会活动以其特殊的形式在司法史上留下深刻的烙印。
同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 胡道才
我们这里面陈列了大量的第一起,或者有标志性意义的,有影响的,在全国全省对我们南京的司法,对全省全国的司法,都有一定影响的这些案例都有很多,有很多类似的案例。
解说:“原告潘义根……系个体工商户……”这份标注着(82)经民字第5396号调解书,是新中国成立后的首起诉讼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它见证了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初期个体工商户这个特殊群体在中国的兴起。
同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 胡道才
它是有个标志性意义。一个是当事人的身份,他是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改革开放几年以后,中国正在发展工商户,就是开放发展个体工商户。第二个它是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一个普通的合同纠纷案件,都是有历史意义的。
解说:在陈列馆中,很多特别的司法史料档案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其中有解放初南京首起涉外案件,“1951年南京圣心儿童院致死幼童案”的审判书;1987年中国第一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的消费者向南京市中院经济庭法官送来锦旗的照片……
同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 胡道才
我们法院都有开放日,我们学校、居委会的居民、学校的学生、在开放日的时候都可以来看一看,看看中国司法的发展历史,也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记者 吴瞳 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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