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3月15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把一桩民事案件的审理搬进了五华区大塘社区居委会,开展了“庭审走进民众”阳光司法活动。五华区大塘社区居委会的一间会议室被布置成了法院审判庭,会议室中间分别坐着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和书记员,左右两边分别是原告和被告,庭审场面与法院无异。
案件公开审理原告聂启文诉被告曾玉霞、铁婷婷、张娟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五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民众等纷纷前来观摩案件庭审,并与案件审判长进行面对面交流。
3月15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把一桩民事案件的审理搬进了五华区大塘社区居委会,开展了“庭审走进民众”阳光司法活动。五华区大塘社区居委会的一间会议室被布置成了法院审判庭,会议室中间分别坐着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和书记员,左右两边分别是原告和被告,庭审场面与法院无异。
案件公开审理原告聂启文诉被告曾玉霞、铁婷婷、张娟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案。五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民众等纷纷前来观摩案件庭审,并与案件审判长进行面对面交流。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的大三学生马九靖说,自己虽然是学法律专业的,但却很少有机会接触到真正的庭审,这次学校组织他们全班同学前来观摩庭审,让他对法院工作和审判活动的了解更加透彻。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大三学生 马九靖):我们作为一个法学院的学生,在课堂上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但是我们没有实践经验,通过今天的庭审活动,我对这个物权法和民事诉讼法,还有证据法这些法律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据悉,从2012年2月至11月,昆明市两级法院在全市开展“庭审走近民众”阳光司法活动,这是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阳光司法”第一案。
案件系昆明市五华区明日城市小区业主聂启文,告同楼邻里曾玉霞、铁婷婷、张娟因使用共用厨房排污管道致使固体垃圾及油污堵塞造成回水,致原告新装修房屋多处被积水浸泡,木地板、门套、墙面、家具等损坏。经过法庭陈述、法庭辩论、法官调解等正规司法程序,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三名被告分别赔偿原告2000元人民币。
案件审理结束后,审判长马正功与前来观摩的市民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许多学生都积极大胆地提出改进案件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同期】(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大二学生 李孟川):在法院庭审的过程中,针对一些可能原被告不懂的法律术语,不了解,不清楚,可以用一些更通俗的解释让他们理解这个法律用语,以便庭审的进行。
【解说】马正功表示,“庭审走进民众”就是要求法官要走进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公开审案,同时邀请市民参与旁听,目的是为了让法院工作和审判活动更加公开、透明,把司法公正真正落到实处。
记者 和晓莹 赵静 昆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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