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正文】3月19号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故宫盗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并进行了一审宣判。根据中国刑法,被告人石柏魁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同期声】审判长:被告人石柏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正文】3月19号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故宫盗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并进行了一审宣判。根据中国刑法,被告人石柏魁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同期声】审判长:被告人石柏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正文】同时,法院将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其作案工具予以没收。据介绍,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人石柏魁于2011年5月8号进入故宫博物院内实施盗窃,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9件展品,其在逃跑途中,将6件展品丢弃。此后,又在其他地方进行了2起盗窃,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同期声】审判长:本院认为被告人石柏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盗窃展品,情节特别严重,又系多次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石柏魁犯盗窃罪,事实清楚,指控的罪名成立。
【正文】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公诉人予以认可,并认为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同期声】公诉人:(我们)建议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3年到15年,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并且也认定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也是在本院的量刑建议范围之内,因此公诉人认为,今天法院对石柏魁盗窃案的判决应该是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正文】根据法律,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提起上诉,当天上午,石柏魁未就是否上诉表态。
记者 赵安源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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