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解说】从备受关注的中国作家维权联盟诉百度侵权到近日沸沸扬扬的网络“抄袭门”,随着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人类进入智慧即时共享的时代,网络侵犯版权已成为版权侵权的主要形式之一。拒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了大批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已达全部著作权案件的50%左右。
4月24日,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在出席2012世界知识产权日“智慧保险箱研讨会”时说,与传统的著作使用方式不同,由于互联网数字化的存储和传播方式,数字版权领域的侵权呈现数量大,涉及面广等新特点。
【解说】从备受关注的中国作家维权联盟诉百度侵权到近日沸沸扬扬的网络“抄袭门”,随着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人类进入智慧即时共享的时代,网络侵犯版权已成为版权侵权的主要形式之一。拒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了大批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已达全部著作权案件的50%左右。
4月24日,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在出席2012世界知识产权日“智慧保险箱研讨会”时说,与传统的著作使用方式不同,由于互联网数字化的存储和传播方式,数字版权领域的侵权呈现数量大,涉及面广等新特点。
【同期】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 王自强
从主体上来看,传统的使用比如说图书出版、报刊、电影还有演出,它的主体是确定的,基本上都是要有出版权的出版社、电影制片厂和剧院,它们才有资格传播作品。它传播作品相对来讲,比如说出版社一年顶多出几百种,多的上千种,已经就很大了,即使全部侵权数量也是有限的。现在从数字网络来看,主体不受限制,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单位,都可以通过数字化的方式,把大量的作品集中在一起,而且通过网络的方式传递出去,从主体和参与性,数字技术本身承载的范围来看,都已经发生变化了。
【解说】王自强说,就目前已发生的很多网络维权案来看,很多普通的权利人在互联网维权中相对弱势,举证困难,因此急需建立集体维权机制。
【同期】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 王自强
网络、数字化是海量侵权,只要有作品的地方都可以收录进去,普通著作权人的作品被收进去以后,你不知道,收进去以后知道怎么去维权,面对强势的使用者,我告谁去。难点就是现在权利人面对侵权,显得无能为力。它的范围非常广,保护的面非常大,强势的、有名望的著作权人,他能够通过交涉、诉讼去解决,但那些众多的、没有名的浩如烟海的著作权人,他们被数字化了,被网络传送了,显得非常无助,所以应该有一种集体维权的机制,只有这样集体维权的机制,才能让那些使用者有所约束,才能让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到保护。
【解说】据了解,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在此次研讨会上推出了“智慧保险箱”,将为权利人的音乐、影视、文字、图片、设计等文件、作品提供数字登记、电子公证等服务,为个人及企业的作品归属、版权登记等涉及作品著作权确权,国家版权局、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文字著作协会等多个单位出席活动。
记者李子祯 赵安源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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