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正文】5月14号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石柏魁故宫盗窃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法院最终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以盗窃罪判处石柏魁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3万元。
2012年3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审法院查明,2011年5月8日,石柏魁到故宫博物院内,采用撬锁、破窗、破墙等手段进入诚肃殿,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金嵌钻石手袋等9件展品。石柏魁所盗窃的9件展品投保金额为41万元,其中丢失的3件展品保险金额为15万元。一审中,控辩双方曾围绕被盗物品的价值进行了激烈的交锋。最终,一审法院没有支持辩护方的意见。3月26日,石柏魁通过其辩护律师递交了上诉材料,请求二审法院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对其量刑,将此案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正文】5月14号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石柏魁故宫盗窃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法院最终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以盗窃罪判处石柏魁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3万元。
2012年3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审法院查明,2011年5月8日,石柏魁到故宫博物院内,采用撬锁、破窗、破墙等手段进入诚肃殿,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金嵌钻石手袋等9件展品。石柏魁所盗窃的9件展品投保金额为41万元,其中丢失的3件展品保险金额为15万元。一审中,控辩双方曾围绕被盗物品的价值进行了激烈的交锋。最终,一审法院没有支持辩护方的意见。3月26日,石柏魁通过其辩护律师递交了上诉材料,请求二审法院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对其量刑,将此案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对此次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一直关注此事的律师易胜华向中新社记者表达了不同的看法,易胜华认为,此案对被盗物品价值的确认并不合适。
【同期声】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易胜华:
我们都知道盗窃罪它的定罪和量刑,是和涉案物品的金额密切相关的,但是我们注意到,在报道中谈到的是,对被告人犯罪金额的确认是根据失主在保险公司投保的金额来进行确定的一个数额,那个我们认为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不符合的。法院根据投保金额来确定他的盗窃物品的数额,那么我想是不太妥当的。因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这种不好确定价格的,应当由价格评估部门来作价。
【正文】据了解,此前,也有两家鉴定机构对被盗物品进行了评估,但其出具的说明是“真假难辨,出处不详”。易胜华认为,这充分说明被盗物品的价值存疑,很有可能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因此,对被盗物品金额的确认十分必要。
【同期声】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易胜华:如果被告人他盗窃物品的价值没有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标准的话,他的行为其实不构成犯罪的。那么我们从盗窃罪的证据链来看,如果说没有对盗窃物品的价值和价格进行一个鉴定的话,很明显的,这里面它缺失了证据链里面非常非常重要的一环,既然证据链断裂了,那么毫无疑问,我们不能得出他构成犯罪这么一个结论。
【正文】易胜华认为,尽管石柏魁的盗窃行为性质非常恶劣,但是中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应当坚持罪刑法定的原则,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做出判决,对今后的案例可能产生不好的导向。
【同期声】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易胜华:被告人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去进行盗窃行为,这一点,属于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行为,但是我想我们还是应当尊重法律的规定,遵守法律。这个案件确实是证据不足,对这种证据不足的案件,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的时候必须慎重,而且像这种判决结果可能会对今后的一些案件的处理起到一个不好的带头作用,这一点也是我们深深感到忧虑的。
记者 赵安源 李子祯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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