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 动车俄裔大提琴师“翘脚粗口”事件中,以一句“拉倒吧”草草了事的乘警被指“执法分中外”、“老外享特权”。外国人在华能否享受“超国民待遇”?中外公民的法律准则是否相同?近日,中新社记者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专家莫纪宏教授。
对于在华外国人享有“超国民待遇”的说法,莫教授表示,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为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确实在经济领域给予外国人相对优惠的政策。
【同期声】(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员 中国社科智讯顾问 莫纪宏)
比如像个人所得税法,在没有修改之前,中国公民收入所得税的,起征点是2000元,但是对于在华工作的外国人,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他就是4800元。一般的企业要有30%的所得税,但是像有些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它可能就享有15%所得税,这样一种优惠。
【正文】但这种 “超国民待遇”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投资环境不断优化的变化中很快被取消了。但民众“崇洋媚外”观念却普遍存在。
【同期声】(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员 中国社科智讯顾问 莫纪宏)
民众也是跟着政府后面社会后面走,感觉上是个老外都有钱,来了以后都是大款,来了以后能给我们经济建设做贡献的,无形当中就形成一种崇尚外国文化,对外国人比较放任。
【正文】事实上,中国在市场资金充裕、外商争相来华发展的同时,大量的外籍劳务人员也随之进入中国。
【同期声】(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员 中国社科智讯顾问 莫纪宏)
30年前在华的外国人只有一两万人,现在常年出入境的外国人达到5000多万(人次)
【正文】近年,外国人在华的违法犯罪行为频频发生。2012年5月先是一英国男子当街猥亵中国少女;后有俄裔大提琴男翘脚爆中文粗口;对此专家表示,原有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对人数庞大的在华外国人已不适用。
【同期声】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员 中国社科智讯顾问 莫纪宏
到现在为止,我们关于外国人在中国的法律地位,没有一个非常好的立法都是含含糊糊
【正文】专家表示,立法不清和语言障碍导致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躲避”与“畏难”的心理。 “老外动车翘脚粗口”事件中,用一句“拉倒吧”结束执法的乘警正是如此。
【同期声】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员 中国社科智讯顾问 莫纪宏
就觉得这老外太难伺候,他可能跟中国人俩人打起来的时候他说中文,(民警)执法的时候他就说外文了,听不懂故意刁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惹不起,谁有能力处理谁处理吧,就都有这种心态
【正文】原本仅限于经济领域的优惠政策,在中国民众和部分外国人眼里被无限放大,个别品行低下的在华外国人开始言行猖獗。对此,莫纪宏教授说,其实是我们惯坏了他们。
【同期声】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员 中国社科智讯顾问 莫纪宏
被社会公众放大,被外国人自己放大,认为自己好像高于中国人一等,这都是长期养成的坏毛病,你把他惯坏了,现在又不敢惹他,这个显然是我们执法机制有问题。
【正文】因此,完善法律法规,简化执法环节,改变执法理念才是关键所在。专家表示,外国人在华不存在所谓的“超国民待遇”。
【同期声】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员 中国社科智讯顾问 莫纪宏
要把普通外国人当成普通中国人一样,现在要改变执法理念,不要认为是个外国人就享有外交特权领事特权,没有那回事。
记者张楠 康登淋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