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事变婚事 解读房产新政下的“中国式离婚”
【口播】随着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及各地配套细则出台,各地纷纷出现离婚潮,半夜排队假离婚的奇异现象最近也见怪不怪了。为什么买房要绕道民政局,房事变成了“婚事”,这样的假离婚又有无风险呢?
标题:曲线购房用“婚”招 买房先跑民政局
【同期】南京某房产中介 工作人员
这个我们一般话我们都不说的,都是客户他自己去主动提出(办理离婚),说白了,就是为了买房子。
【解说】房地产调控的新“国五条”一经公布就在全国引发了一阵“离婚潮”,单身证明用途清一色写购房,有些地方更是出现了半夜排队的“假离婚”现象。所谓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假离婚”来规避政策,以达到避税、获取优惠房贷利率等目的。公开信息显示,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苏州、广州、昆明等城市,离婚登记人数都一度成倍增长,刷新了纪录。
【同期】家和工程上海基地总干事 国际幸福关系研究院院长 舒心
(那您最近接待的假离婚有增多吗)
明显的增多了 以前假离婚的比例占到10%左右 现在占到了30%到40% 就是假离婚的问题
【口播】拆掉一个家庭,就能多收获一套房子。有变则通,无变则滞,不过这句话用在“假结婚”买房上是否合适呢?我们来算一笔账。
【解说】以北京为例,“国五条”细则规定京籍单身人士限购一套房,出售非唯一住房征收20%个税;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无房有一笔提取或房贷记录者首付不变,首付仍为六成。
那么假设夫妻二人已有一套住房,直接购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款为70%。卖第一套房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首付60%。而离婚后,无房一方可以享受首套住房的贷款优惠,即首付30%。以一套200万元的住房为例,首付款的差额分别是80万和60万。而中国的结婚和离婚工本费分别都是9块钱,其中差距不言而喻。
以上是在首付款上的成本节省,网上还有一份热传的北京买房卖房攻略:
一、多少套房都可买:离婚时净身出户的一方属单身无房,京五条允许购房1套,复婚后转给对方再离婚又可购房1套。如此反复至无穷
二、售多少套房都无需交20%个税:如现有10套房,离婚女方分9套,男方分满5年的1套,男方出售唯一住房免个税。再复婚离婚,女方8套,男方分满5年1套,再出售,如此反复,成功避税!
【同期】南京市民 张阿姨
如果夫妻关系很好的话,我想可以先离婚,然后房子卖掉再复婚。(老百姓)好不容易有个房子想投资嘛,能获取一点效益,但是现在“国五条”出来了,老百姓也没办法。
标题:离婚为买房“假戏成真”
【口播】刚才我们算了,为了买房而离婚,买房的人确实能省不少钱。可是真如人们所说这样算“假离婚”吗?实际上,根本没有“假离婚”,一旦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两人就解除了婚姻关系,在近期的“离婚潮”中,一些夫妻“假离婚”就变成了“弄假成真”,最后落了个人财两空。
【解说】4月9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就调解了一起由“假离婚”引发的家庭房产类纠纷。夫妻两人结婚七年多,拥有一套房,想再买一套大点的房子,商量通过假离婚少缴些钱买房。二人办理协议离婚,并约定已有房产归女方所有。但当男方再找女方复婚时,女方却不愿复婚,二人真的走上陌路。
在采访中,上海某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她有朋友就遇到了假离婚弄假成真的事。
【同期】上海某房产公司中介经理人 于平
我有一个朋友她真的是碰到了 就是当时她说有房子要离婚嘛 然后真的也做了 他们办的离婚证是真的 然后真的以后就这样了 不会再回来了
标题:房产成离婚导火索 调控政策需查漏补缺?
【解说】天津易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婷表示,“表面上看,离婚后规避了不少政策限制,但蕴含的风险不可忽视。”首先是复婚的约定能否履行。其次是财产分配的风险。如果离婚时财产划分归女方,就成了女方个人财产。即便日后复婚,由于该房屋在第二次婚前已经成为女方个人财产,婚后也不再是双方共同财产。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则说:“房产问题成为假离婚的导火索,表明调控政策本身也需要查漏补缺,应尽快出台相应措施予以弥补。”
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建议,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不仅要考虑家庭拥有的房产数量,更要关注家庭和个人的房产交易频次。
【同期】上海市公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瑜平
政策带来的高成本与传统道德观念,两相权衡之下,似乎后者更容易被放弃。虽然说这是道德的悲哀,但更多显示出来的是民众的无奈。
【口播】近日,网络热传这样一版“结婚誓词”。主持人问: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即使你们因为买卖二手房而暂时离婚、再和别人结婚、再复婚也不离不弃、忠贞不贰,就像从来没有分开过,你愿意吗?新郎深情作答:我愿意!这黑色幽默式的调侃中透露出多少人的心酸和无奈。庄严的婚姻承诺在按平米标上价码后,社会的婚姻观爱情观将被引导到何处。在这里我们也想再次提醒大家,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钱没了,可以再挣,但是感情散了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