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最近加入了新规,网购消费者今后将拥有“后悔权”,消费者有权在收到货物七天内无条件退货。这对于网购迷们来说算是个好消息吧,再也不用发誓“剁手”了。可是同时人们也在担忧,这样的规定执行起来,恐怕也是困难重重。
【正文】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最近加入了新规,网购消费者今后将拥有“后悔权”,消费者有权在收到货物七天内无条件退货。这对于网购迷们来说算是个好消息吧,再也不用发誓“剁手”了。可是同时人们也在担忧,这样的规定执行起来,恐怕也是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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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妮:“七天无条件退货”其实并不陌生,包括天猫商城在内的不少大型购物网站早已喊出这样的口号:老公不喜欢,退。闺蜜不喜欢,退。同事不喜欢,退。狗狗不喜欢,退。尽管如此,很多买家还是因为怕麻烦而放弃了退货。
噜噜: 如今,将“七天无条件退货”从电商口号升级为法律条款,其实是尊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目的也是为了有效的防止消费者冲动购物。毕竟单单靠看看图片,点点鼠标就付款买东西还是比较冒险的消费行为。
妮妮:“后悔权”可以让一不小心买到的次品重新换回真金白银,但网友的担心也有道理,这样的规定是否对卖家压力太大,有失公平?假如有的买家就是动机不纯,利用这样的规定投机取巧又该怎么来界定呢?
噜噜: 这里面涉及到的细节可就多了去了。因为是无条件退货,可能使电商成为免费的展览馆,衣服物品被买家使用了几天又退回,岂不干赚个折腾?网友“贝加尔湖寒流”举了个例子:假如网络上有卖投资银条,而已经出手的白银七天内价格暴跌,买家可以无条件退货就变成无风险套利的游戏了。
妮妮:既然出台这样的规定,相信也早已考虑到这些细节。只是卖家们很是不服,纷纷建议实体店也要同步来个“七天无条件退货”,否则有厚此薄彼的嫌疑。
噜噜: 卖家又卖家的烦恼,买家有买家的兴奋,最高兴的要数快递公司了,不管谁承担退货的运费,快递公司都是稳赚。莫非,这个利好网购消费者的好主意,是快递公司出的?
【口播】
正如网友们所预期的,七天无条件退货想要落到实处,还需要处理很多细节。比如商品需要细分到品类,像电动牙刷,剃须刀之类的就不应该在退货之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相关细则能够平衡买卖双方的矛盾,不要让这个“后悔权”只是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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