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9月25日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法庭最终以故意杀人罪为由,一审判处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解说】在宣读刑事判决之前,审判长首先宣读了本案附带民事裁定,依法裁定准许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请撤回对被告人韩磊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备受关注的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9月25日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法庭最终以故意杀人罪为由,一审判处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解说】在宣读刑事判决之前,审判长首先宣读了本案附带民事裁定,依法裁定准许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请撤回对被告人韩磊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在宣读刑事判决之后,受害人的律师表示任何的赔偿都不能挽回小孩的生命,受害人家属觉得赔偿没有任何意义。
【同期】受害人律师
当时提出赔偿主要是基于行使诉讼权利
为什么撤诉
因为这事已经发生了
任何的赔偿都不能挽回小孩的生命
家属对于赔偿觉得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说就撤回了
(对判刑结果有什么看法)
我个人觉得判决很公证
体现了法律的尊严
也体现法律的正义性
我觉得这是在意料之中的
故意杀人罪
【口播】今年7月23日晚,北京市大兴区发生“摔幼童”恶性案件。两名驾车男子因不满一名推着婴儿车的女士挡道,双方发生争执,过程中男子韩磊将该女士打倒后,又将婴儿车内的女童摔在地上,最终女童死亡。这起案件令人发指,那么,杀人嫌犯真的是泯灭人性吗?韩磊又是怎样的一个人?
标题:从文学青年到杀人嫌犯
【解说】据媒体报道,1974年出生的韩磊,14岁时因偷窃被处以行政拘留13天;18岁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在韩磊后来狱中完成的数十万字自传体小说《昔我往矣》里,他笔下的自己“从小便喜好结交所谓的社会人,讲些江湖义气,也就少不了干些江湖上打架争胜的勾当,架打大了派出所要抓,父亲母要寻他的晦气,便免不了三天两头离家刷夜,和他那群哥们儿兄弟一处鬼混”。
1996年,22岁的韩磊因盗窃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狱后,他曾反思自己从小脾气不好、特别冲动,主要因为自己知识不够。之后,他自学参加了高自考的五门课程。随后,韩磊经过数次减刑于2012年年底刑满释放。
韩磊出狱后,靠着母亲的贴补,在丰台区东高地租了一间房子,还曾还办了一家养羊场。韩磊说,这期间,他跟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李明经朋友介绍认识,事发前只见过一两次面。
摔童后,韩磊接受检方提讯时曾痛哭,说造成这种惨剧,虽是突发事件,也是很多原因综合在一起,但一定要判他死刑,他真不活了。韩磊还曾写了一封《求死书》。
韩磊说,他和每个普通人一样,有幸福温馨的家庭,而且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明年就要结婚了,就在他憧憬美好人生的时候,他绝对想不到自己会站在被告人席上,还背负着这种罪名。他祈求孩子的亲人原谅,会倾尽自己所能赔偿。
【口播】小时候,韩磊爱好古典诗词,有时还给伙伴们出题“《古文观止》第一篇讲的是什么”。但是触犯法律屡受惩处却充斥着韩磊的人生,韩磊说,以前他不知道最严厉的处罚是什么,现在他知道是无时无刻都在折磨着自己良心的悔恨。但是人生没有假如,悔恨已不能挽回逝去的生命。我们也希望,作为社会个体,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有良知的人,多些平和心和宽容心,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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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