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摔婴案引发各界持续关注,最让公众感到不可理解的是,警方通报因其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立案侦查,“摔婴女孩”现已跟随家人前往新疆。摔婴女孩“一走了之”,引发不少人质疑,这样的做法是否放任了肇事女孩?
【解说】最近,重庆十岁女孩在电梯里踢打男婴,并使男婴从二十五层高楼摔下的恶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摔婴女孩因为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在事后跟随母亲远赴新疆。而男婴父母索赔30万元治疗费也只拿到7万。网友们纷纷对肇事女孩父母的行为提出质疑。@演员姚晨在微博上说,“难道不用追究女孩监护人的责任吗?任由他们大摇大摆地离开住地去新疆?”作家陆琪则表示,恶意非天生,建议将女孩儿带回调查,看是否曾受父母虐打。
近日,重庆摔婴案引发各界持续关注,最让公众感到不可理解的是,警方通报因其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立案侦查,“摔婴女孩”现已跟随家人前往新疆。摔婴女孩“一走了之”,引发不少人质疑,这样的做法是否放任了肇事女孩?
【解说】最近,重庆十岁女孩在电梯里踢打男婴,并使男婴从二十五层高楼摔下的恶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摔婴女孩因为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在事后跟随母亲远赴新疆。而男婴父母索赔30万元治疗费也只拿到7万。网友们纷纷对肇事女孩父母的行为提出质疑。@演员姚晨在微博上说,“难道不用追究女孩监护人的责任吗?任由他们大摇大摆地离开住地去新疆?”作家陆琪则表示,恶意非天生,建议将女孩儿带回调查,看是否曾受父母虐打。
更有网友提出,不满14周岁就可以轻易逃脱责罚,为所欲为了吗,这样规定是不是纵容犯罪。
【同期】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 易胜华
0221我们从大的层面来讲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因为他们心智的不成熟
如果要求他们为他们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这肯定是违反了一个人成长的规律
是一种不人道的做法
这也与世界各国的法律方面的规定
是不一致的
我认为呢
面对当前确实也发生过一些
未成年人他们造成的重大伤害
甚至是故意犯罪行为
我想更重要的是
我们学校的教育
包括我们家庭的教育
【解说】易胜华律师说,社会对这些未成年的关心爱护还存在很大问题,这并不是未成年人的问题,我们不能把社会、学校、家庭所需要承担起来的教育责任让未成年的孩子去承担。
据悉,建国以来,中国的刑事最低责任年龄有过几次变动,目前为1997年刑法规定的14岁。这起重庆10岁女孩摔婴事件,无疑涉及故意伤害的罪名,据警方调查后的通报,当时女孩家中仅有她一人,因此即便“逗玩”男婴致其坠楼显得比较蹊跷,由于未满14岁的原因,警方也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再加上劳动教养制度正在废除,同样具有剥夺自由、与劳教性质接近的收容教养也广遭诟病。警方没有判断“有必要将女孩收容教养”也很正常。也就是说,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重庆警方不对女孩采取强制措施,“放其去新疆”没有任何不妥,但是,肇事未成年人就这样回归社会,面临着再次危害社会的风险,教育责任如何落实,目前我国的法律确实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同期】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 易胜华
0724确实我们目前法律对这一块还存在
一个模糊不太完善的地方
对于未成年人的这种行为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
他们不属于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更多的是
需要通过社区的一种矫治手段
来使他们获得一定的教育
改正自己的一些错误的行为
社区矫正(治)法
现在也是在制定过程当中
我们也期待即将颁布的社区矫治法
能够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方面
对他们行为的矫治方面
有更多的更好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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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