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三一起诉奥巴马获“阶段性胜利”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7日 16: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口播】当地时间7月15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做出裁决,裁定美国总统奥巴马未经适当法律程序禁止三一集团美国子公司的一宗并购案,侵犯了该公司的权利。这场长达2年的官司就这样以一个“牛气的胜利”暂时告一段落。
【解说】2012年,三一集团在美国的关联企业罗尔斯公司计划收购位于美国俄勒冈州的4座风力发电厂,但遭到奥巴马发布总统令阻止,理由是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罗尔斯公司随后提出诉讼,认为奥巴马此举违宪,将奥巴马和美国外资委员会列为共同被告。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15日就此案做出判决,认定罗尔斯公司在项目中享有受宪法保护的财产权,美国总统奥巴马下达的相关禁止令有违程序正义。这一裁决立即引起广泛关注,被认为是中资企业对美国白宫取得的史无前例的法律诉讼胜利。近年来,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针对中资企业在美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案件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中资企业在该委员会能否得到公平对待,是中方的重大关切。这起案件的胜诉,意味着美国对外资并购所进行的国家安全审查,有望发生重大程序调整。
责任编辑:【王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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